“記錄呢?”
“對對,我先翻翻記錄。”說著馮田開始翻簽到記錄,他細細看著這347個名字,生怕錯失“花火”二字。
可是——“沒有……”
步少鋒一愣,說:“什麼沒有?”
手指一拉,他又看了一邊,眼睛都冒金星了,但是搖搖頭:“沒有,沒有他簽到的記錄……”
兩人抬頭對視,一個不太好的念頭出現在他們的腦海裡。
“數一數是不是真有347個人。”
他們聚在一處,開始手動數起人數來——這時候兩人同時都選擇不相信程式計算的結果了。
幾分鐘過去了……
“346,你呢。”
“346。”
“奶奶的!”馮田氣得把手重重拍在桌子上,惹得在場的人對他行注目禮。“被擺了一道。”
這個叫花火的人,早就不在群裡了,但是不知為什麼群顯示還是347個人……這肯定是出了什麼故障,或者說——有人故意這麼做,是為了營造花火還在群裡的假象。
“查查花火的賬號情況。”馮田立刻撥通了資訊保安那邊的電話,說道。
等了一會,對面的員工回覆:“一切正常。”
“這麼說他的賬號並沒有登出,這個人很可能還在使用自己的賬號。”步少鋒說。
“但是他為什麼要假裝自己還在群裡呢?”
“不能斷定就是花火本人做的,我們還要保留他的賬號本劫持這種可能性。”
馮田又是一拍桌子,說:“我去申請進屋調查的許可權。”
“可是你要怎麼申請呢?這個案子如果按照程式來看,更本達不到破門而入的程度啊。歌姬綁架案,說出去別人都會覺得你是在胡思亂想。”
“那難道就沒有任何辦法了嗎?”
步少鋒抱臂說:“方法倒是有,但是不知道你冒不冒這個險了。”
馮田立刻擺出洗耳恭聽的表情,然後附耳過去……
“你!”
“噓……”步少鋒那手指在嘴巴前晃了晃,“別聲張,我都說了,就看你冒不冒這個險了。”
半夜十一點,兩個身影鬼鬼祟祟地出現在花火家的後方。
其中一個矮一點的人壓低聲音說:“你這個餿主意!我堂堂人民警察被你拉來當小偷入室?”
“噓,”高點的說,“你聲音再小一點。”
“那你倒是解釋一下為什麼不讓我吧蹲點的人撤回去?”
“我不是說了嗎,這件事要悄悄的做,你要是撤回去了,萬一被別人懷疑了怎麼辦?我們現在是無證入室啊,兄弟。”
“哼,最好是有所收穫,不然我們白跑一趟,說不定還會惹得一身腥。”
“好了好了,來,跟上。”
兩道黑影趁著蹲守的人換班的那十多秒,身手矯健的在陰影的掩護下,翻過了後院的圍牆。
落地後,馮田想要邁出步伐,卻被步少鋒制止了。
“?”
“慎重,這個人說不定有佈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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