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鋪裡面的光線不好,只有一個乾巴老頭坐在櫃檯後面,手中處理著藥草。看到安迪走進來,隨口問了一句,沒想到被安迪一口叫破了身份,他是什麼人?曾經是西疆地下世界第一人,只是現在他退休了。安迪和老頭熱情的擁抱,在這裡是不流行這個的,不過,明道很潮,喜歡接受新事物。
他們的相識很具有戲劇性,那一年明道五十歲,到了這個年紀,他不想家養兒弄孫,頤養天年,而是突然想到,世界那麼大,他想出去看看。於是,作為坤思特城裡,唯一相識的外鄉人,安迪就成了他巴結的物件。安迪是什麼性格?只要你敬我一尺,我絕不佔你一分便宜,不僅給他講外面的世界多麼精彩,還親自陪著他,滿大陸游歷。這一走,就是三年多時間。
就像池塘裡的蝦蟹,突然跳出去,遊進了江河湖海,才會發現自己的渺小。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明道就越想家,想那個生他養他的故鄉,想那個鳥不拉屎烏龜靠不到岸的西疆雨林。
“安迪,你這次回來有什麼要事嗎?”
“不瞞你說,這次回來是因為血族……”
“原來如此,你想處理到哪種結果?”
“我不知道,還沒有想法。”
“……這不像你的性格啊!”
“哦,不是我自己的事兒,是因為朋友所託……”
“好吧,我退休了,不能親自陪你出城,你能理解吧?”
“不用你再出山,只要跟我講講血族那邊怎麼回事就好,聽說他們鬧得挺歡。”
“這話就長了,等我關了鋪子,去酒館兒一邊喝一邊好好聊聊。”
明道說到做到,利索的關了店鋪,不用上鎖,除了外人,坤思特城誰不知道明道的大名!不會有人想不開來搗亂的。
酒過三巡,明道年紀大了,酒勁兒上來有些犯困,打了一個哈欠,醉眼朦朧的開啟了話匣子。
原來,血族那邊的伯爵德古拉發動了政變,把血族女王給幹掉了,只有長公主晨曦被手下的血奴捨命保護,逃過一劫。現在長公主外逃,德古拉伯爵發了瘋的滿世界找她,因為她逃走的時候,把血族聖物隨手帶走了。雖然明道不清楚那血族聖物到底是啥,但是,這不影響貪婪的人類想要染指聖物。於是,血族伯爵一派,血族王族一派,貪婪的人類傭兵和賞金獵人,幾方人衝突不斷,人腦袋快打成狗腦袋了。
“屠村是怎麼回事?”
“啊?屠村啊,那是血族與人類的混血,人類這邊排斥他們,血族那邊也不待見,沒辦法只好抱團取暖,組成一個又一個的村落。”
“沒有人類村落被肆意屠殺嗎?”
“人類這邊有我照看,血族們不敢亂來,當然,混血村子我也不能插手,這不符合規矩。”
“嗯,你還是沒變,規矩人。”
“哈哈,老人家固執嘛,你不也是一點兒變化都沒有嗎?”
“沒有變化嗎?說來你不信,我成家了,還娶了我的女兒。”
“……你小子真能胡來!”
安迪藉著酒勁兒,把最近發生的事情講給明道聽,明道被震驚得一愣一愣的。
“還是你們年輕人不講武德!”
“嘁,你這老傢伙也不是好東西!”
“乾杯,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