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去熱那亞,海邊港口城市,之前我們俱樂部去那裡踢過比賽,離米半大概150公里,開車大概一個半小時能到,慢一點的話,兩個小時,所以凌晨1點這前,我們能到達海邊!”
雲初聽完,開心地說道:“哼哼,看來,我也不是無理取鬧麼,我雲初就是一個講道理的人。”
“對,對,我們家諾諾說得太對!”
“方言,要我幫你開車麼,你要是覺得累的話!”
方言快速地掃了一眼她的腳丫子以及腳邊的高跟鞋,忙道:“那怎麼行,我可不捨不得損壞一件偉大的藝術品,我會心痛的!”
“什麼藝術品?”
“你那好看的腳丫子啊,你肯定不能穿著高跟鞋開車啊,光著腳,把腳弄傷了,我會心痛的,我可不想我的女人身上有半點瑕疵!”
“臭不要臉的,你亂說什麼!”
“呵呵,諾諾,在我眼裡,你全身上下都是寶貝!”
雲初的心碰碰亂跳,這壞傢伙還真敢說,什麼她是他的女人,什麼上下都是寶貝,可惡!
方言從室內的後視鏡,看到女神紅撲撲的臉,那叫一個可愛,原來,女神顯然是是害羞,好誘人了,嘖嘖,諾諾什麼樣子都能迷死人啊。
方言按了一下按鈕,雲初的座椅慢慢地躺了下去,像一張小床!
四周安靜下來,高速公路上,只聽見風聲。
雲初心頭一曖,偷偷打量著方言,看了看他的側臉,目光又落在那的胸前,透過衣服扣縫,那將衣服撐起的腹肌當真有型,心中暗道:媒體說的全球十大魅力男人,還真是,方言長得這麼帥,身材這麼好,比男模還要有型,還是運動員,而且還是一名天才歌手與創作家,是個女人都會喜歡他吧,還好,那個冬麗婭退出了,只有一個唐靈對手,我絕不能輸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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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初想了想,俏聲道:“方言,我想聽你唱歌!”
“沒問題,我可是移動的cd與點歌機!想聽什麼歌?”
雲初把大長腿擱在方言腿上:“先唱《喜歡你》,再唱《偏偏喜歡你》,然後再唱《愛你一萬年》”
方言噗嗤一笑,女神的小心思,他自然能明白,不用說,她是想聽他對她表白,只不過,是用歌聲,他當然全力滿足。
他騰出一隻手握住雲初擱在他腿上的腳踝,輕輕摩挲她那雪膩的肌膚:“可以!”
雲初身子像觸電一般,他的指尖與她肌膚接觸處傳來異樣的感覺,修長的腿不驚意間繃得緊緊的,一顆芳心如小鹿亂撞,心道:笨蛋方言又在佔我便宜,可是為什麼,我竟不想拒絕,完了,完了,我雲初這輩子算是逃不出笨蛋方言的手心了,誰讓我一直愛著這傢伙了。
車內飄出方言那清亮的歌聲,女神聽著歌,白晰如玉的臉蛋上,浮現淡淡的紅暈,像喝醉酒一般。
“細雨帶風溼透黃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雙眼無辜的仰望”
“望向孤單的晚燈”
“是那傷感的記憶”
“再次泛起心裡無數的思念”
“以往片刻歡笑仍掛在臉上”
聽著方言動聽的歌聲,雲初一臉的陶醉,只是,方言的一隻手依舊把玩著她的腿,讓她不敢亂動,在方言手指的摩挲下,她的心臟撲通撲通跳動得異常厲害,她發現自己竟然有了反應。
一股曖昧的氣息在車內彌散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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