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眾星捧月,要風得風,要雨得雨,若嫁個愛她的郎君本可一生順遂。
可她卻獨獨看上了他的父親。
那時父親已有指腹為婚的妻子,便是三弟的生母,韋家嫡出大小姐。
只是韋家日漸沒落,祖父當年沒有解除這門婚事也是不想做寡信之人。
祖父雖有遺憾,但韋氏進門後孝順公婆,照顧丈夫,十分嫻淑,和父親也十分恩愛。
可父親被母親看上,她縣主之尊,自是不能做小。
他的外祖母用韋氏一族的前程為威脅,韋氏最終自請下堂。
父親自是不肯,進宮在皇上寢殿外跪了三天三夜。
皇上不肯見他,派了小太監傳話,但也做出退讓。
父親要留下韋氏可以,必須娶靜姝縣主為妻,而韋氏為妾,否則便賜死韋氏。
貶妻為妾,這對女人來說是莫大的羞辱。
可韋氏為了母族和她深愛的父親,只能隱忍。
他對韋氏還有印象,和母親張揚外放的美不同,是個極其秀美婉約的女子,父親也只有看她時眼中才有柔情。
父親從不苛責他和二弟,對他這個長子也是十分看重,一出生便被立為世子。
可父親從未對他像三弟那般笑過。
母親自是不能忍受,對韋氏百般刁難,趁著父親外出征戰,以韋氏不守婦道為由,賜死了韋氏。
父親回來後,甚至連韋氏的屍骨都沒有找到,只有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的三弟。
自此後父母徹底決裂,父親再不踏入母親院落一步,一個男人想冷落折磨一個女人自然有千百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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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明仁皇帝已駕崩,父親已經是新皇器重戰功赫赫的侯爺,對於只剩下空殼的母親母族自然不放在眼裡。
母親如同一朵失了水分的鮮花,快速的枯萎。
最終鬱鬱而終,臨終前拉著他的手,讓他不要怨恨有她這樣一個母親。
讓他護好弟弟,娶一個自己喜歡的女子為妻,不要像她。
父親在母親死後給了她平寧侯夫人應有的哀容。
可有什麼用呢。
母親一生痴纏,所得不過是平寧侯夫人名號而已。
所以,他在那時便發誓,將來他的婚事必不受任何人脅迫,他要娶之人必要護她周全,不讓她絲毫委屈。
他要娶方家女為妻這事出奇的順利,父親因他失敗的婚姻並未反對,連皇上都願成人之美,下旨賜婚。
他娶親時已經二十有三,二十三年來,那是他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做得償所願。
淑蘭十七歲嫁給他,如今已經十七年了,回想起來,竟如同昨日。
她彷彿還是當年為他一擲萬金的姑娘。
陸伯山眼眶酸澀,抬手擦妻子的眼淚,手指因為常年握刀,有些粗糲:“淑蘭,回江南吧!”
方淑蘭性子也是極其倔強:“夫君若是執意如此,便送淑蘭屍體回江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