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落後李壯一段距離,把手背放在倒刺上面磨了磨。
他把上面的倒刺都磨平了,手背上面的皮都沒破,還是正常顏色。
張志跟了上去,看了看李壯的手掌和手腕處,上面有一道道小血痕,一看就是被倒刺刮傷。
他吐出一口氣,放鬆了一點。
如果李壯害他,那他憑藉自己強大的身軀,也能幹掉李壯。
當然,他只是舉個例子,並不是真的對李壯動手。
在張志的印象中,李壯在路上看到他昏迷,並沒有動手,反而邀請他去家裡居住,心腸很好。
但他也知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還需要時刻警惕,防止被未知的東西襲擊。
“小兄弟,你是哪兒的人呀?”李壯一邊走路,一邊笑著問道。
“我不記得了。”張志苦笑。
“小兄弟,你在開玩笑,怎麼會有人不知道家鄉在哪!”李壯笑道。
“我還真不知道。”張志想了想,帶著一副苦澀的樣子解釋道:“我只記得昨天在森林裡行走,然後有人把我砸昏,我就忘了很多東西。”
“小兄弟,你真可憐,等你跟著大叔回到家裡,我給你煮肉吃。”李壯臉上帶著一抹關愛的笑容。
張志看到這個笑容,總覺得有點古怪的感覺,但他卻說不上來。
兩人走了將近半小時,前面的樹木就變得稀稀拉拉,前面還有一間木屋,外面有一根繩子,掛著一些動物皮毛,上面還帶著乾涸的血跡。
“這就是我家了。”李壯指著前面那個小木屋,露出回憶之色:“我祖輩都在大山裡,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
“大叔,你不知道外面的路嗎?”張志疑惑的問了句。
“不是不知道,是我們這座森林,是一個不錯的不錯的旅遊景點,經常會有人過來旅遊,而我正是守林人,負責保護遊客和看護森林,不能離開。”李壯撫摸繩子上掛著的毛皮道。
“那你辛苦了。”張志感嘆。
“沒什麼辛苦不辛苦。”李壯拿起來一個帶著不少血跡的毛皮道:“我經常獵殺森林裡的兇獸,有不少遊客覺得好看,會從我這裡購買,也可以讓我小賺一筆,算是有失必有得。”
“大叔是個豁達人!”張志誇讚道。
“小兄弟,你嘴真甜。”李壯重新把毛皮掛在繩索上,開啟木房的門道:“跟我進去吃點東西吧。”
“好嘞!”張志跟了上去。
他剛進入房間,就看到正中央拜訪者者一個彩色電視機。
附近是一個破舊的直立式冰箱,天花板上掛著一個微微閃爍的白熾燈,讓整個房間變得幽暗沉重。
張志向後看了看,那裡有一個帶著房門的隔間,他在心裡推測,這裡面應該就是李壯睡覺的地方。
啪嗒!
一道聲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李壯冰箱裡拿出來一塊還滴著鮮血的血紅肉塊,放在大廳中央的摺疊桌上,鮮血四處飛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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