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楊辰要把放在瑞士銀行的錢調回來使用,王市長立馬就改變了態度。
如果這些錢一直放在瑞士銀行,那就不算是龍國的資產。
只有楊辰把這些錢調回來使用在龍國境內,甚至就在海城境內使用,那才算是龍國的資產。
剛才說楊辰銀行裡的錢不夠用,所以市政府方面不想給他那麼多地。
但是現在楊辰可以調集到足夠多的資金,情況就不一樣了。
為了讓楊辰儘可能多地把錢都調回來使用,甚至讓他把所有錢都調回來投資龍國境內,王市長提出了一個要求。
楊辰想要遊樂園周邊3000畝地沒有問題,他想打造遊樂園+動物園+植物園+商業區的大型園區,市政府這邊也可以全力支援。
但是前提條件是楊辰要把瑞士銀行裡的錢全部轉回來,或者轉到相關機構的賬戶裡給政府使用,而政府會按照實時匯率將龍國幣轉入他在龍國的銀行賬戶裡。
至於楊辰要不要把這些錢都投資出去,這都無所謂,完全看他自己的想法,只要把錢都存在龍國境內的銀行裡就行。
楊辰雖然不是什麼投資高手,但是最基本的經濟常識他還是懂的。
按照王市長的要求做,也就等於是楊辰把在國外整的錢全部轉到國內來支援經濟建設了。
因為錢放在銀行裡,就算楊辰個人不用,銀行也可以房貸給其他企業使用,不也就相當於支援了經濟發展嘛。
實話實說,這個條件實在是太貪心了,居然要求楊辰把所有錢都轉回來。
楊辰肯定不能同意全部轉回來。
舉個例子說明吧。
假如上次打黑拳的時候,他自己有十億米金存在瑞士銀行,他是不是自己就可以買博彩了?
那他得多賺多少錢啊!
正因為他沒有外匯可用,所以只能跟肖華和多蘭合作,從他們那裡分了一丟丟。
如果楊辰現在把存在瑞士銀行的錢全部轉回來,下次再遇到這樣的機會,他豈不是還要眼睜睜看著機會溜走?
所以,楊辰最多隻能轉回來一半,不可能再轉回來更多了。
他也跟王市長解釋了自己的想法,留著一部分存款在瑞士銀行,以後在外國有機會,他就可以賺更多的錢。
他畢竟是龍國人,不管他賺多少錢,最終肯定都是要用在龍國,他賺錢也就等於是龍國在賺錢。
王市長覺得楊辰說的也挺對,便接受了他提出的轉回來一半的條件。
雙方這就算是達成了初步協議,王市長帶著新的情況趕緊又召開了好幾輪會議討論。
三天後,市政府那邊傳來了訊息,同意楊辰的拿地要求,也同意他的建設計劃,但是他必須從瑞士銀行轉出25億米金進入指定賬戶,隨後他在龍國的銀行賬戶會收到按照匯率兌換成龍國幣的足額資金。
這時,市政府就會正式釋出公告,並且著手推進拆遷工作。
沒問題,楊辰立刻就答應了。
一週之後,楊辰在龍國銀行的賬戶存入了155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