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偷拍明星隱私,並以此獲得錢財,其實就是敲詐勒索。
只是以前那些明星為了自己的名聲,不敢把事情鬧大,都只能乖乖聽話,拿錢買斷黑料。
但是,明星們不敢反抗,可不代表這種行為就合法。
楊辰跟那些明星完全不同,他沒有任何顧忌,只要心裡不高興,他就敢跟任何人硬剛到底。
若是風行娛樂繼續運營下去,早晚會被法律追究責任。
周偉等人的行為一旦被定義為敲詐勒索,那可是十幾億的特別巨大的數額,起步就得無期,搞不好可能被槍斃。
如果葉龍因此而曝光了身份,他可就虧大了。
所以,葉龍關閉風行娛樂公司的決心很大,任憑周偉怎麼說,他都不可能改變主意。
周偉不敢跟葉龍說什麼重話。
既然葉龍不想繼續做,周偉也不敢再勸下去。
但是這麼輕鬆就能賺到鉅額財富的行業,周偉可不願意輕易放棄啊。
所以,周偉便對葉龍說道:“既然葉先生不想做,那我就不勸了。不過,我想問葉先生一下,如果我以個人名義重新籌辦一家公司,繼續做這個業務,不知可否?”
葉龍笑呵呵地回道:“當然不行。一旦你被抓住,一定會被清算之前的行為,肯定會把我給牽扯進去。所以,我不允許你繼續做這種事。你放心吧,你和公司的員工,我會安排好,絕對不會讓你們餓肚子。”
周圍很不情願,這麼賺錢的行業就如此輕易放棄了,實在是太踏馬傻了。
但是葉龍的身份背景可不是周偉敢頂撞的。
葉龍說不能做,周偉就必須得聽話。
“那行吧。既然葉先生說不能做,那我就不做了。那我就先回去了,等葉先生給我們安排好工作。”周偉笑著說道。
葉龍笑呵呵地點點頭。
周偉離開了葉家。
但是,他心裡很不甘心,還想著找機會能重操舊業。
經過一天的調查之後,張木打電話把楊辰叫去了市局。
張木已經帶領市局的警察,嚴格按照楊辰的吩咐進行了調查。
調查結果如下:
第一,張虎手裡的安眠藥並不是透過合法手段購買到的,全市的醫院都沒有關於他購買安眠藥的記錄。
第二,案發之前,張虎確實在租房的樓下小賣部購買了一箱啤酒,警方查過了,那一箱啤酒只喝了三瓶,其他的都沒動。
根據張巧雲回憶,張虎的酒量很不錯,白酒能喝一斤,啤酒能持續喝幾個小時。
所以,由此可以推斷,張虎離開家的時候並沒有喝醉。
與他的酒量相比,區區三瓶啤酒,跟和白開水沒有什麼區別,跟他胃裡面的酒精含量也不相符。
第三,根據張虎家周圍的監控顯示,案發當日下午三點,張虎離開了租房。
畫面裡可以清晰地看到那時候的張虎意識清醒,狀態很好,不像是喝醉了酒的樣子。
傍晚七點鐘,天已經完全黑了,張虎最後一次出現在外灘一家飯店門口的監控裡。
隨後,八點八點半之間,張虎落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