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的卷宗顯示,張天虎跟受害人李媛媛是情侶關係。
2月14號那天晚上,張天虎跟李媛媛出來吃飯慶祝情人節。
倆人喝了不少酒,然後就去酒店開房了。
事後,李媛媛報警稱自己被張天虎給強x了。
但是因為倆人是戀人關係,法官覺得這是他們之間很正常的“打情罵俏”,並不屬於強x。
所以,張天虎的強x罪名就不成立。
而促使法官認定倆人為戀人關係的依據就是張天虎給李媛媛轉了1314,520等帶有明顯情人暗示的紅包。
事後,李媛媛便以報警為由,勒索張天虎一千萬。
雖然沒有成功,但是法官認為她存在這種勒索的行為,還是給她判了緩刑。
單純從這個案宗資料來看,張天虎確實冤枉,李媛媛罪有應得。
但是接下來李媛媛的口供,卻完全將這份卷宗給推翻了。
李媛媛說自己跟張天虎並不是戀人關係,只是在酒吧裡見過一面。
2月14號那天,倆人又在酒吧裡碰上了,便一起出來吃宵夜。
本來以她的酒量,喝三四瓶啤酒絕對沒事。
可是那天只喝了張天虎給她的一瓶酒就不省人事了。
當她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在酒店裡。
接著,周文麗就介入了。
作為一名律師,周文麗太清楚法律的規定。
她用各種為手段誘惑李媛媛收下張天虎的紅包。
更邪惡的是她口頭提出賠償李媛媛1000萬,然後再引誘李媛媛在微信上主動提出來1000萬的賠償金,這樣一來就變成了李媛媛勒索張天虎1000萬。
面對1000萬的賠償金,李媛媛確實動搖了。
一個普通人,在面對1000萬的誘惑時,應該沒人能抵擋得住。
也正因為她動搖了,導致她完全落入了周文麗的圈套裡。
後來,案子輸了。
一切證據都證明她和張天虎是戀人關係,而且還想借著倆人的關係勒索他1000萬。
原本李媛媛是受害者,在周文麗的一頓騷操作之下,居然變成了違法者。
楊辰把資料夾合起來,還給了李冉。
李冉小聲問道:“你怎麼看?”
楊辰思考了幾秒鐘,道:“周文麗有孩子嗎?”
李冉:“有個女兒叫周曉曉。15歲,上初三。”
楊辰立馬側身看著李冉,道:“你們立刻派人一天24小時保護周曉曉,老a的下一個目標一定是她。哦,對了,你查查周曉曉有沒有男朋友。如果我沒猜錯,老a一定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他肯定會利用周曉曉的男朋友作案,讓周文麗體驗一下女兒從受害人變成違法者是什麼感覺。”
王仁激動地說道:“哇塞,我怎麼有種拍警匪大片的感覺啊。這個也太刺激了吧。”
李冉:“你給我閉嘴!再敢說話,立馬下車滾蛋!”
王仁:“好啦,好啦,不說話了還不行嗎?”
李冉隨後溫柔地對楊辰說道:“你有多大把握老a會這麼做?”
楊辰:“9成!”
李冉點點頭,道:“行!我現在就回局裡跟隊長彙報,讓他下令派人去保護周曉曉。”
楊辰:“嗯。你去吧。我還有點私事要辦,先走了。”
說完,楊辰就下車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