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涼暮撫摸著照片裡慕眠的臉,這照片是高中時候拍的,慕眠穿著校服,襯衫潔白,領口一根細細的黑色系帶。
少女面容嬌嫩,唇瓣泛著粉,臉上帶一點嬰兒肥,對著鏡頭比了個心,透著少女特有的張揚、明媚、無憂無慮。
程涼暮的眼睛裡透著某種執念,他淡淡地開口:
“大哥,要不是你給慕眠發了那條簡訊。我不會動你的人。”
程時初眼神一暗。
簡訊。
指骨在桌面上敲了敲,程時初嗤笑一聲,“我發的東西是真是假你自己心裡清楚。當初要不是因為那塊地,你會跟慕眠在一起?”
程涼暮眼皮垂落。喉結微微一動。
他靜了幾秒,從椅子上站起來,聲線很淡,“不管怎麼樣,你不該給她發這樣的東西。”
“所以你就該揹著我把南緋送上左祈深的床?”程時初咬字有點重。
這就是他發簡訊給慕眠的原因。
程涼暮不讓他好過,他也不會讓程涼暮好過。
兩兄弟就是這樣互相傷害長大的。
程涼暮抬眉,嘖了聲,“你不是有未婚妻了麼怎麼還惦念著南緋呢。”
程時初安靜了片刻。
他沒再跟程涼暮繼續這個話題,用一種平靜又諷刺的聲音道,“阿暮,你現在越來越在乎慕眠了。為什麼?”
程時初放緩了聲音,似乎有意讓程涼暮一字一句記到腦子裡,“是因為......你突然發現她不再像以前那樣愛你了嗎。你害怕你會失去她,對吧?”
程涼暮眼神驟冷,面無表情地掐斷電話。
......
顧及到慕眠現在是明星,怕被人堵截,兩個人最後決定在公寓吃晚飯。
慕眠將頭髮綁起來,站在廚房裡煎牛排。
高中時代,她為了追程涼暮,還親自學了廚藝,原本是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姐,現在做什麼都能做的有模有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