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蠅是阿華的小弟,他收到風,知道你們去做事,主動跟著去,是功勞。”
“喪偈一心要幹掉踩我鈞字招牌的人,也是功勞。”
“這份功勞,社團認了。”
“愛蓮,給他們請最好的律師,把罪往小了打。”
“耀文,你一會兒再去警局,見一見那幾個藍燈籠。”
“問問他們肯不肯多背一些罪。”
“他們替我們做事的,不許強迫,好好談價錢。”
“願意的話,給錢給名。”
“不願意也沒關係,肯入我們鈞字的,做四九,錄功勞。”
“不入社團的,給一筆安家費。”
“至於烏蠅和喪偈,看最後判多久,社團再給安家費。”
耀文聽到這裡,連忙打斷道:
“老大,不用了,喪偈是我小弟,我負責就好。”
“是啊老大,烏蠅是我小弟,我會罩著他的,不用社團費心了。”
阿華也連忙話語,非常誠懇。
畢竟,社團肯認這份功,已經很夠意思了。
他們又不是抽了生死簽出去辦事的,完全是自發行為。
要遇到一些不好的社團,別說功勞,連小弟都不會認了。
想成名嘛,砍死人跑掉,自然成名。
相對的,社團沒安排你去,你自己去,風險也該自己扛。
楚千鈞現在的安排,已經算是仁義無雙。
“好,你們負責也好。”
對此,楚千鈞並無強求,再度掃過眾人道:
“這件事就先這樣,暫時別動恆字了。”
“是打還是和,等我談完了再說。”
“善後的事,由愛蓮全權負責。”
“所有開支,社團給。”
“我約了鄧威、連浩龍、拳王敏那些人,三天之後談判。”
“到時候你們跟我一起去。”
說到最後,楚千鈞語調變冷:
“連我的場子都敢掃,這次拳王敏要是不給我個交代,就別怪我吞了他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