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一天3萬多塊,還想怎麼樣。”
“是啊,借兵又不是天天有。”
“不算借兵,茶餐廳也能掙錢的。”
“那能有多少?”
“我樓下那家海記,每個月也能賺十多萬啊。”
愛蓮將錢接過,並未馬上點數。
只是放在面前桌上,繼續道:
“火爆明,負責社團地下賽車、旺角黑天鵝夜總會看場、大埔新都夜總會開場。”
“第一季度,交數270萬。”
“那……”
火爆明也拿起一個黑色提包,順辦公桌推給了愛蓮。
眾人聽得,倒也不算太意外。
3個月540萬,平均一天6萬塊。
這個數字已經不錯了。
賽車一個月2次,3個月時間,第一場不算,其實也就10來場。
鈞字這邊是抽成的,沒有坐莊。
每一場200多萬賭注,抽兩成也才40萬。
40萬里面還要拿出兩成,送給大埔警署侯警司。
也就只剩下30多萬,加上兩家場子的看場費,算火爆明頭上。
3個月540萬不算多,亦不算少。
而火爆明自己3個月收入270萬,平均一天3萬多塊。
養著200多號小弟,日子可不好過。
真論起來,他都不如武兆南。
“劉華,負責社團財務公司,第一季度,交數103萬。”
直到此時,阿華的數字無疑是最低的。
對此他倒是已經很滿意,笑容從衣服裡拿出一個檔案袋,起身遞給愛蓮:
“愛蓮,你點一下。”
楚千鈞聽著數字,眉頭微皺,有些不那麼滿意了。
那麼好的放貸環境,3個月總共收入206萬,這也太少了。
不過轉念一想,阿華似乎沒什麼本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