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肯接收手下那些已經無用的小弟。
自己不用分產,也不用分錢。
奇叔與旺叔心裡是非常滿意的。
小聲商議後,再次由旺叔開口,試探話道:
“楚老闆想要加入號碼幫,另立一個字頭,不是不行。”
“可是照規矩,應該先拜門,從四九仔做起。”
“等到有了名氣之後,再扎職。”
“入門就做四三八,這……”
聽到這裡,楚千鈞心知對方其實已經同意了。
這麼說,無外乎是還想要些好處。
不過一百萬的價錢,楚千鈞自問已經很大方了,可不會再做冤大頭。
右手抬起,楚千鈞打斷道:
“我雖然剛剛回到港島,但對於港島江湖提前還是調查過的。”
“港島社團無數,大部分確實要先揚名,後立萬。”
“可也不是沒有例外。”
“據我所知,東英、義群、甚至是和合圖。”
“不少人都是平地一聲雷,入門就扎職大底。”
“至於孝字怎麼向外面介紹我,也很容易。”
“就說我一直在國外為社團奔波,簡單一句話就好。”
“我們幾個扎職,不用大擺盛宴,只需要簡單開壇,把名字加進海底就行了。”
楚千鈞的話是什麼意思呢?
其實很簡單。
他所提到的社團,都有倒粉的業務。
就像當年的義群,有小弟在外面為組織賣粉,掙了大錢。
組織要升他職,根本不會向外界交代什麼。
畢竟,這種功勞要怎麼說?
難道告訴大夥兒,這小子在外面賣粉,為社團賺了一千萬啊?
所以吧,港島有些社團的紅棍、白紙扇,你根本就不知道人家有什麼事蹟。
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得像陳浩南那樣,靠著打打殺殺上位的。
換言之,旺叔提到“先揚名”這個說法,並不通。
有人打聽楚千鈞的底細,他們只需要告訴外人,這人功大,在國外混了幾年,也就行了。
“可是………”
“談生意本就是你情我願,如果談不攏,那今天就算是我拜訪兩位前輩。”
“我也不會讓兩位前輩為難。”
“號碼幫幾十個字頭,我再去別的字頭試試。”
聽得這話,奇叔也不再讓旺叔談價了,一手拿過面前公文包:
“好,這筆生意我們做了。”
話罷,奇叔親自起身,為楚千鈞倒上一杯茶水。
“請!”
楚千鈞也挺滿意,舉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