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兩人到了江邊。
連續一天一夜的奔襲,跑了七百多里,兩人都分塵僕僕,非常狼狽。
羅毅還從沒有受過這種苦,但他始終堅持著,不敢言息。
韓武周身都是泥土,全是戰馬賓士時,從地上捲起來,粘到他身上的,看起來黑漆漆的,就跟挖過煤一般。
他也知道,現在不是休息的時候,至少要先打聽到船隻的下落。
兩人到了江邊,羅毅跟韓武找了一家臨近的客棧。兩人沒有露出身份,假扮成過往的商人。
羅毅知道,以陳國忠前日的態度,如果他們亮出身份,被縣城裡的縣令知道後,反而會搗亂,不會將船隻獻出。
所以,羅毅決定乾脆花錢買,反正錢對於他來說,就是一堆破石頭,沒有了再賺,跟錢比起來,羅毅覺得,還是趕緊過湖潑比較重要。
兩人安頓下來,韓武去江邊探查,看有沒有船隻,而羅毅,則是以普通商人的身份,去見了當地縣令。
羅毅揚言,要購買數量龐大的船隻,而且是高價購買,問縣令有還是沒有?
這種好事,估計一輩子都難以遇到,縣令當即說道:“有,當然有,不知閣下要購買多少?多大的?價格如何?”
沒想到縣令如此爽快,羅毅哈哈一笑,說道:“敢問縣令大人尊姓大名?”
“免尊姓劉。”
羅毅面帶微笑,點頭說道:“劉縣令,不知你手上有多少船隻?只要是能載一百人以上的船隻,我都收。”
劉縣令說道:“一百人...好說,能載五百人的船隻本縣都有。”
他略一沉吟,想了想後,說道:“本縣...應有小船五十隻,大船二十隻,都在沿江一代,一些漁民商人手中,只要您出的起價,我保證,五天之內,湊齊您想要的數量。”
說了半天,所謂的‘本縣的船隻’並不是縣令能隨手動用的,而是在漁民手中,要是想要,還得自己去買。
羅毅十分無語,他還以為縣令自己就有呢。
既是如此,那又何必找縣令去買呢,難道是自找被敲竹槓?
羅毅想到這,卻又改變了想法,找縣令買其實也不錯,至少能速度快一些,至於多花點錢,羅毅倒是無所謂。
考慮好後,羅毅微微笑道:“好,那就照大人您說的,找漁民收購船隻,不過...只七十隻船,是否有些少啊?”
羅毅算了算,小型的漁民船,能載一百士兵、一百匹戰馬,五十隻船,就是能載五千人,然後是大型的漁民船,即使能像劉縣令說的,能載五百人,那二十隻也才只能載一萬,加起來,也才一萬五,還差五千人沒有船乘坐呢。
羅毅道:“縣令大人,能否收購一百條小船,三十隻大船?”
“錢的事嘛都好說,我出兩萬兩白銀,如何?一定讓你賺的膨體滿缽。”
劉縣令心下大喜,兩萬兩白銀?真可謂是天價,何止是賺的膨體曼波啊,賺的怕是幾輩子都花不完。
他是一縣之長尊,收購這些船根本用不著什麼錢,重要命令一下,幾千兩銀子也就收了,剩下的一萬多兩,全都進入了他的腰包。
劉縣令哈哈笑道:“閣下果然爽快,好,本縣答應了,本縣這就去出告示。”
羅毅有些不放心,叮囑道:“縣令大人,您可記住了,只有三天時間,如果三天內沒有收齊,我可就不要了。”
“哦?為何這般急切?”
“大人有所不知,我這船隻是應急而已,超過了時間,就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