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間,羅毅從袖口中拿出了一張紙,遞給吳正元。
吳正元一看,上面寫著黃金千兩,也就是白銀萬兩。對於一個工部尚書來說,估計一輩子都沒有收受過這麼多賄賂。
羅毅道:“只要大人答應了,等下半夜,我就會讓人從後門抬進來,如何?”
“這...。”
吳正元頗為尷尬,他這樣做的原因,確實是想從羅毅這拿點好處,可羅毅拿的也太明顯了,到讓他有些不好意思起來。
羅毅恍然,微笑道:“大人,這就算是我請工部的兄弟們喝酒的錢了,你們給我幹活,我豈能連噸飯都不管,那是什麼道理,如果您實在是清廉不想收,那這錢就算是我存放在您這的,等哪天我需要了,再找您討回,您看如何?”
這話就緩和多了,吳正元點頭道:“好,侯爺都說到這份上了,我要再推遲,就太不夠意思了。不過說好了,這只是酒錢,是你存放在我這的,可不算賄賂。”
“不算不算,當然不算。”
羅毅哈哈笑道。
緊接著,羅毅讓吳正元把地圖拿了出來,看清楚劃分商會的地點,到底能得哪些地盤。
地盤都是小事,尤其是裝修,那些院子大多都是荒的,得花費大量的油漆粉刷,還有砌好圍牆,有了圍牆,才算是地盤。
忙活了大半夜,羅毅從後門離去。剛回醉仙居,羅毅便讓趙文賢領了幾大箱子白銀,給吳正元送到了府邸。從後門而入,沒任何人瞧見。
“皇上,臣想討一道旨。”
次日早朝過後,羅毅去了御書房。
李世民微笑道:“什麼旨啊?你現在官居一品,比六部官都大,還有什麼事是你辦不了的嗎?”
羅毅苦笑道:“官雖大,但有些事只有皇上才做得,比如...貼皇榜。”
李世民皺眉道:“到底是何事?怎麼還需要貼皇榜了?”
羅毅道:“回皇上,臣想讓皇上貼一道皇榜,就說長安商會要向百姓借錢,借一年,到了第二年多還百分之十。譬如,向百姓借銀子一千兩,到了第二年,則還一千一百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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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問道:“這就是你想到的湊錢的方法?”
羅毅道:“難道皇上以為,這不是好方法嗎?”
的確是好方法,可聰明人一下便看的出來,短時候確實能集到許多錢,但時間一長,對朝廷就不利了,多出去的那百分之十,又去哪裡湊集?這豈不是虧本生意嗎?
羅毅明白李世民的心思,說道:“皇上,這筆帳不能以常理來算,從百姓身上湊集到了錢,可以用於其他用途,等賺了錢再回來補上缺口,怎麼算也是我們贏啊,再說,只要每年按時將銀兩給百姓,百姓就會無比信任皇上,能讓皇上獲得威信,百姓會想,錢留在手裡也不會下崽,還不如給朝廷,等第二年獲得更多的,有了信譽,以後若再逢戰事,就無需再為錢糧擔憂了。”
經此一說,李世民心裡動搖了,羅毅的方法確實好處頗多。
不過有一點,要趕在還百姓錢之前,得利用手上的錢賺到更多,否則,那就是虧本生意。
“你可有把握?”
“當然。”
羅毅拱手道:“皇上,如果賺了,全算是皇上的,如果虧了,臣自己掏腰包,如何?”
羅毅帶著微笑。
李世民哈哈笑道:“好,那就依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