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都被你害死了。”
“呵呵...沒有證據你說什麼啊。”
劉華冷笑了兩聲,朝王世林抱拳道:“大人,我還要狀告羅毅,今早我聽獄卒說,昨晚餘小術是被羅毅掐死的,當時牢房裡的人都看見了,都能作證!”
“加上逾制建房、謀逆,一共是三大罪狀,不管是哪一條,都夠判死刑的,請大人明查!”
羅毅苦笑:“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禍不單行就是這麼來的,舊冤未洗,新冤又來,羅毅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劉華自信滿滿,輕笑道:“羅毅,你不用再狡辯了,證據確鑿,辨也沒用;值班的衙役也可以作證,你是惱怒餘小術道出你修石獅子的實情,又想讓他幫你作偽證,可他不肯,所以你就痛下殺手,你這是欲蓋彌彰,自取其禍,從這一點就更能看出,石獅子確是你吩咐餘小術修的,否則你怎麼會殺他?”
三條罪狀加身,就如三座大山一樣壓在心裡。
不過羅毅並沒有發怒,反而輕笑了起來,也許是出於對事情的無奈吧。
羅毅笑道:“你可真是一張好嘴啊,黑的都能被你說成白的,你怎麼不去說相聲?”
劉華:“...。”
......
“行了,別吵了。”
一直未開口的王世林拍了一下驚堂木,看向羅毅道:“羅毅啊,我本來是有心想護你的,但現在看來,想護也護不了了,證據確鑿,你就認罪了吧。”
“師爺,把狀紙給他,讓他畫押。”
“是。”
坐在一旁的師爺站起身,將狀紙拿到了羅毅身前。
羅毅沒有猶豫,拿起筆,在狀紙上開始寫...
見到這一幕,劉大福、劉華、王世林皆面露期待之色,只要羅毅在狀紙上畫了押,就神仙也難救了。
對於劉華父子而言,可以得到柳家村的土地、得到占城稻。
而王世林,也是好處頗多,宅院、錢財,唾手可得,想到住在新宅院裡的舒服勁,王世林不由捋了捋自己下巴的鬍子,神色欣喜。
不過下一秒,讓三人鬱悶、惱怒的事情發生了,只見羅毅並沒有在紙上寫下自己的名字,而是寫了另外三個字寫個屁!
寫完後,羅毅將毛筆往後一扔:“寫完了,看吧。”
“你...!”
師爺瞪著眼睛看了看,屁顛屁顛的去撿毛筆。
畫押的後果,羅毅豈能不知,別說沒有犯罪,就算犯了罪,也不能籤,那是要命的事。
對此,羅毅早就想好了,哪怕是動刑,也要挺住!
作者的話:有讀者說,主角太窩囊了,我只想說,我最討厭那種一路高歌的主角,主角到哪,哪就倒黴,配角全是傻子,難道那種寫法真的好嗎?如果我設定為主角狂掠地主,你們會覺得舒服?還有讀者說,地主跟主角死磕,有點不合理,我解釋下,劇情中,在上堂之前,地主並不知道羅毅就是小侯爺,而當他知道了以後,發現羅毅已經犯了死罪,加上心裡想獨佔占城稻,他為何不敢死磕主角?難道小侯爺的身份一出,地主就得跪下叫爺爺?這樣窩囊的配角,你們覺得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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