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夏小滿訓練了大半年,毛蛋力氣比一般的狼都要大。要不說物似主人型呢,夏小滿是大力士,身為寵物的毛蛋,力氣又怎麼可能小?
一百多斤的男人,毛蛋像拖沙袋一樣拖著他滿院子跑。跑了兩圈不到,生生撕下一塊肉來。毛蛋還不盡興,咬著另一條腿繼續拖。
圍觀的終於發現不對勁,眼中貪婪的光芒暗淡了一些。
“這是什麼品種的狗,怎麼這麼厲害?”有人好奇問道。
一個中年男人開口道:“我看這不像是狗,倒像是狼。”
“我剛剛就想說這是狼,狼的尾巴下垂,狗的尾巴上翹。你們看那狗的尾巴,從始至終都是下垂的。”
“啊?我還以為它是因為害怕,所以才一直夾著尾巴,原來是狼啊!市區裡怎麼會有狼呢?”
“可能是動物園裡跑出來的。”有人猜測道。
“怎麼可能,動物園裡的動物,在洪水的時候差不多都被淹死了。”
有人出聲提醒道:“嘖,你們還有心情聊這些,那個人要被咬死了,快去通知治安隊的人過來吧!”
“你這話說的,你怎麼不去?”
“……”
他們聚集在這裡,本就不懷好意。找治安員過來說什麼?說他們想搶狗,結果被咬傷?這不是自找麻煩麼?
再說了,被咬傷的也不是他們自己,這麼積極去找治安員幹嘛,又沒有任何好處。
人性的自私在天災的折磨下無限放大,如今大多數人都是這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夏小滿見那人被毛蛋咬的沒一塊好肉,才開口道:“差不多就行了,咬死了不好收場,把人丟出去吧!”說著,她把擋在院子門口的木板搬開。
毛蛋見狀,叼起男人的小腿,把他拖出院子外面。隨後昂首挺胸,一臉高傲的走回院子。
夏小滿重新把木板放好,看向人群,“還有誰想買我家毛蛋?”
所有人瞬間噤聲,如果是對付一條惡犬,他們或許還敢進去搏一把,但裡面的可是一隻狼。狼比狗兇多了,他們可沒有底氣敢跟一頭成年狼較量。
更何況剛剛他們已經親眼見證了毛蛋的實力,那咬合力,那速度,那渾身散發的力量和兇性,就算他們手裡拿著砍刀,也不敢保證能把這頭狼殺死。
為了吃一口肉,冒著可能被咬死的風險,不值得。
大部分人在看到毛蛋兇殘的一面,都收起了貪婪的目光,只有少部分人還不甘心,想要把毛蛋歸為己有。
可他們也知道自己的實力,如果和毛蛋單挑,那麼他們的下場要麼是被咬殘,要麼是被咬死。
懷著不甘,圍觀的人陸續離開。但夏小滿十分清楚,這只是暫時的寧靜,等他們緩過來,說不定會合謀來她家擄走毛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