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下,無論是驗證的還是被驗的,所有人都懵了!
奇了怪了,六四年驗出了六五年六六年……甚至是七十年代的腳踏車,而且還全都是舊的!
天方夜譚啊!
還沒到的年份兒,怎麼會出現了列印著這年生產的日期呢?
這可是出廠日期,列印在車軲轆的鋼圈上、車架子上,不是人力能以辦到的。
而且,有的鋼圈上與車架子上的年份還不相同,很明顯的重新組裝品!
問腳踏車的主人是從哪裡買來的,車主也大『惑』不解,如實說了腳踏車的來歷。
一個這樣說,兩個這樣說,所有持有超前年份腳踏車的人,幾乎是異口同辭,都說是從烏由縣城大集上買的,賣腳踏車的是一個趙姓的中年男子。
於是,工商局又把趙姓男子叫來查問。
趙姓男子也是一頭霧水,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怕連累自己,趕緊把臘梅供了出來。
臘梅被叫到工商局,聞聽更是驚訝的無以復加!
她防千防萬,卻萬萬沒有想到,腳踏車上還有生產日期!!!
為了適應現實,光知道要六、七十年代的舊腳踏車了,卻把這個忘得一乾二淨,更沒想到腳踏車還要領取牌照!!!
可這又怨誰呢?
其實這個自己早該知道:因為自己從這個時代過過一次,腳踏車要牌照的事兒應該知曉。
腦海裡卻沒有一點兒印象!
回憶自己的前世,六四年已經沒了父親沒了哥哥,孤兒寡母的根本買不起腳踏車。
弟弟王貴勇上社辦初中以後,學校離家六里地,每天上、下學要走四趟。母親心疼唯一的兒子,咬牙買了一輛舊腳踏車。
但那已經是六七年以後的事了,那時弟弟已經十五、六歲,當起了半個家。外界上的事,母親也讓他去跑,她對這事沒印象。
自己有腳踏車騎,是與侯萬秋訂婚以後。那時訂婚興要三大件腳踏車、縫紉機、手錶),為了過日子方便,她只要了腳踏車和縫紉機。
雖然是自己要的,使用權仍然在婆家,是她與侯萬秋共同擁有。官面上的事,有侯萬秋全權辦理,她根本不知道有上牌照這一說。
現在後悔也晚了,二百多輛舊腳踏車全出手了,大錯已經鑄成,可怎樣挽回呢?
臘梅不由地埋怨起現實來:
前世裡自己孤陋寡聞,也就算了;
這世裡為什麼現在才執行牌照?如果第一輛、第二輛就實行,自己知道了不可以,也不會費盡心機,幫助侯萬秋成立廢品收購站,收購這麼多舊腳踏車!
埋怨歸埋怨,現實還得面對:
千斤生鐵鑄成一個大錯,全得由自己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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