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外面。
圍觀的人們見小姑娘和大黃狗忽然不見了,立馬驚呼起來:
“啊,太玄幻了!地上連個縫隙也沒有,小姑娘和大黃狗去了哪裡?”
“這說明小姑娘不是一般人。”
“就是,還有那條大黃狗,乖得就像懂事的孩子,叫怎樣就怎麼樣。被打了毒針,還忍痛保護小主人。”
“說明人和狗都不是凡間物,要麼是神仙,要麼被神家保護著!”
“偷狗賊也受到了神的懲罰,把毒針扎進了自己身上。”
“是大黃狗打了他一爪子,手一耷拉打進去的。”
“你家的狗被打了毒針還能咬住偷狗賊,知道用爪子打落毒針?”
“就是!就憑這也是條神狗!”
“偷狗賊已經昏迷,眼看不行了。”
“這叫天罰!”
“已經打過電話了,120怎麼還不來?”
“來了也救不了他的命!”
“…………”
撂下人們在議論中等待110和120不說,再說偷狗賊的同夥。
同夥見同夥被大黃狗咬住拽倒在地上,萬分驚訝!他偷狗殺狗無數,還從來沒遇見過被打了毒針還能反抗的狗!
不對!狗怎麼知道反抗?
聯想到僱主出的高價,意識到今天遇到的事情不一般,不由嚇出一身冷汗。
又見同夥拿出毒針要扎小姑娘,暗罵同夥糊塗:大集之日,人群熙熙攘攘,你這不是明目張膽地作案、暴露自己嗎?
正在暗罵,就見大黃狗伸出爪子打了同夥胳膊一下,同夥胳膊下垂,毒針扎進他的大腿裡。
觀望的同夥兒嚇得六神無主:這毒針是劇毒,殺傷力他清楚,無論打在人身上還是狗身上,都會在一分鐘內斃命!在人身上還是狗身上,他們都有過經歷。
同夥死定了!
而這個同夥不是別人,是他的內弟——他媳婦的親弟弟、他們是姐夫、小舅子關係。
忽然他想到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如果小舅子的屍首落在警察手裡,警察肯定會順蔓摸瓜,把他這個同夥也給挖出來。
那他也就死定了——因為在他們的身上,還揹負著一條人命案!
“不行,說什麼也不能讓小舅子的屍首落在警察手裡!”
同夥想罷,把摩托車停在路邊,鑽進人群,抱起“嗷嗷”叫的小舅子就走。
“一會兒120就來,你往哪裡抱他?”有人勸道。
“是啊,甭管對錯,趕緊去醫院搶救性命是真!”有人應合。
同夥:“120還不知道多會兒到,?我用摩托車馱他去醫院,這樣還快些。”
“你們是一夥兒的?”有人追問。
同夥點了點頭。
“原來是偷狗賊啊,真卑鄙,抓他去公安局!”有人氣氛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