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跟來嗎?”
李煜猶豫半秒,“跟!”
雖然三觀不同,可是她強,金條更重要。
“行,跟上。”
林夏轉身開著摩托車離開,李煜在後面追。
即便是在風系的加持下,他仍然跑得上氣不接下氣,快累癱了。
“到了。”林夏停車。
終於到了。
李煜呼哧呼哧喘得跟破拉風箱一樣。
“你的身體素質不行啊,得練。”
測試不用再做,她看到了他的能力,暫時合作罷了,比林母強就行。
“練習的事以後再說,我們是不是應該先去幸福之都。”
每過一天,李煜的心揪緊一分。
“也是,那就在路上練吧。”
李煜從來不知道所謂的路上練,就是林夏在前面開摩托車,他在後面跑步,最後面還勾引了兩個魔人。
四個小時的路程因為有李煜這個拖後腿的存在,走了八個多小時。
停下來的時候,李煜整個人是軟趴趴的,機械胳膊和機械腿沉重得仿若兩塊巨石。
不過當天晚上他就滿血複活了,他吃上了久違的家常菜和餐後水果。
用的食材是從鄉下一農場捉的變異雞鴨,味道特別鮮美。
當初那個農場被一個變異魔人掌控在手,裡面除了基本的雞鴨鵝,還有豬牛羊各種肉食。
林夏找到的時候,十分欣喜魔人的付出,給他留了個全屍還堆了墳頭,最後滿載而歸地離開。
食慾被滿足的李煜肚子高高隆起,葛優躺在沙發上稀奇地看著林母給林冬喂飯。
沒想到大佬還養了一個魔人,看長相,親人沒錯了。
果然,在末世,再強大的人不免都有遺憾。
“大佬,進去要邀請卡,我們沒有。”李煜恨恨地放下望遠鏡。
“我會想辦法,你只需要當好保鏢,保護好我媽,其他的不需要你管,如果遇到金條,我會帶出來的。”
今天李煜非要跟來,想混進去,念在他救狗心切,林夏答應讓他過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