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在這清水縣發展也方便很多。
是的,王伯已經在為留在這清水縣做打算了。
有了銀子是不是該發展一下人手了?
有了可以使喚的人,才能幫到陳二爺他們那些人?
以前在國公府他只是一個奴僕,就算有極強的身手也隱藏著。
那些皇親國戚和朝中大臣都不是他一個奴僕能得罪的,不然會給國公府帶來禍端。
如今他依舊是國公府裡的奴僕,可他受命留在清水縣,且手上又有了銀子。
在這小縣城只要不作奸犯科,想來也出不了大事。
既來之,則安之,是時候放飛自我了。
尤其是國公夫人在信裡暗示京城皇權動盪。
王伯就更想擴充套件自己的能力範圍。
遠的不說,以後找到陳二爺他們也更好安置不是?
不然就憑他和小閨女照拂陳氏家族近三百來號人?
他倆首要任務是保護大閨女和她腹中的孩子。
是以,王伯思索著必須要有更多的幫手才行。
用完飯,他們三人回到客房,圍在茶桌邊,共同商議下一步計劃。
原計劃是到了清水縣,這會該分那些金銀首飾,玉石珍寶了。
不過既然不回京了,這計劃自然得重新商議。
“大閨女,你是留在縣城和我們一起先找好宅子?還是想先回家看看?”
王伯也是為這個大閨女操碎了老父親的心。
大閨女的安全固然重要,但都到了家門口,總不能攔著不給大閨女回去見她的家人。
“爹,妹妹,我想回家看看家裡,要不我先把你倆的銀子和那些珍寶都留下吧!”
王伯和暗香同時擺手。
“別別別,咱們現在還住著客棧,身上可不方便帶著那麼多值錢的寶貝,你收著我們放心。”
王伯先開口說道。
暗香跟著點頭。
“是啊!姐姐,那些珍寶可重了,咱們也拿不下。
你要是這會給我們,我們就啥也不用幹了,只能在客棧裡守著那些珍寶,等你回來。”
月紅笑著點頭。
“那就等宅子買好了再分,先來說說咱們接下來有什麼打算吧!”
暗香拿出了國公夫人的那封信,一萬兩的銀票也夾在裡面。
“姐姐,我們能有什麼打算,不就是買處宅子常住,陪著你嗎?
你要是想住在鄉下,咱們還可以去鄉下買房子,總之不會影響你和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