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晨接過只桔子,應著她的話,一邊剝皮:“嬸,現在的日子越發好過,想吃就吃,別捨不得花錢。那……我的任務完成了,一會得走了。”
“不行。你得留下吃飯。你幫人把東西送來,因為你送的,我不拒。但是,你得過有歸這關。不然,回頭他又給你送家去。”
“那不正好,你跟著他一起回趙家村,就賴著不走了。”
沈秋霞啞口,忍不住地笑:“呵呵呵……要不說晨晨聰明,鬼精鬼精,哈哈哈……”
林語晨知道她這話沒惡意,同她分吃橘子,擦了手:“嬸嬸,我真得走……”
“再吃個蘋果。嬸嬸有些東西讓你帶回去給大寶和阿香。你等等我,我去去就來。”沈秋霞知道留不下林語晨,只能拿出殺手鐧。
她跑去門衛處,打電話進趙有歸的辦公室,想催他快回來。
結果電話響半天,對面沒人接。
“這死孩子,給你機會都抓不住。”沈秋霞結束通話電話,等回屋子,林語晨已經走出來,“晨晨,這就回去啦,不吃晚飯?”
“不了。剛吃沒多久呢。”靈江樓一餐飯,大家吃很久,四個女人一條條寫明白,徹底把合作計劃定下來。
沈秋霞拿她沒辦法,把蘋果、桔子、罐頭裝一塑膠袋,一併遞去:“拿回去給你爸媽嘗嘗。”
“好,謝謝嬸嬸。”林語晨也不推拉拒絕,拿上東西離開。
沈秋霞目送她,回家後坐在沙發上發呆。
她開啟塑膠袋,五包味精下面墊著一塊用灰薄紙包起來的東西。
心裡一驚,怕是有人借林語晨的手給趙有歸送錢。
等開啟後,露出一塊藏青的呢子圍巾,又鬆口氣,隨之喃喃:“味精是……幫朋友忙帶的。這圍巾……晨晨送有歸的禮物?”
趙有歸正好回家,與穿街走巷的林語晨完美錯過。
他回到家,喝口水,脖子上多了塊厚呢子布。
“媽,做什麼呢?這麼熱的天。我回來拿點東西。”
“熱嗎?晨晨來過了。她幫朋友送五包味精給你,說是謝你幫她家平冤昭雪。圍巾在味精下面,說不定是晨晨送給你。你知道女人送男人圍巾的意思嗎?”
“?”趙有歸回憶起淳于芳的事,抓住呢子圍巾,詫異說:“她人呢?”
“剛走十來分鐘吧,你回來的路上沒看到她?”
趙有歸放下圍巾,抓起放味精的塑膠袋追出去。
沈秋霞看著幾步消失的身影,目光落在茶幾上的圍巾,罵句:“同你爸一樣倔,這輩子就等著打光棍吧。”
要不說知子莫若母,前世的趙有歸不就至死都打光棍嘛。不過,不像趙爸,而是像沈秋霞自己!
趙有歸跑上街,環顧四通八達的小巷,知道追不上林語晨,轉去開車。
然而,車子啟動,他呆坐在駕駛室,恍然:追上去又怎麼樣,還她味精?告訴她愛意、挽留她?
然後呢?
她會為自己留下來嗎?
——肯定不會。
“呵……”趙有歸自嘲般笑著,回家拿了東西後返回單位。
至於味精,被他落在車上。
翌日大清早,林語晨在趙曉鶴的店裡接待何方明,看著他開啟的錦旗,上面用黃布貼寫:“靈江市市局,人民好公僕,晨芳國際)貿易公司、淳于芳,贈”。
趙曉鶴指著落款的抬頭,毫不避諱地直言:“你們在搞什麼?”
“市局做好事,還淳于家公道。淳于芳作為淳于家的代表人,送面錦旗謝謝他們。”林語晨淡定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