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那句話,兒孫自有兒孫福。
閆先生瞪了容若一眼:“不許欺負你的女朋友!”
容若被嚇一跳。慌忙點頭。點完頭才尋思問一句:“給我女朋友補課佈置課外功課算嗎?”
“不算。”
甚至可以多佈置點。
......
一個月。如今還未過半。容若出了醫院,路過一個商場的玻璃,左右打量自己的脖子。左看右看。確實好了很多。至少那手痕是看不出來了。但是脖子上這一圈紅痕,還是會很吸引路人眼球的。容城給他想了個主意:“不如你買個耳機戴上?我覺得能擋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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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會給人這個小孩在故意裝酷。
不過也比給人這個小孩是個小混混來的好吧。
於是也行。
就買了個耳機。
說是買,但是忘川途的東西,能用什麼錢?也就是走個形式。挑了就走。
中間有個插曲。就是容城似乎認識那個店員。容城眼神玩味,似笑非笑盯著那個店員不放。又不像是熟人的眼神,可是也不像是仇人。
那個店員模樣長得好看,乖巧。一雙眼睛很是有神靈活,充分把當下“驚慌失措”,“竟然是他”和“趕緊躲開”這一系列的情緒產生和轉變演繹的淋漓盡致。
簡直就是個天生的演員。
而看那個店員骨架也非常完美。該瘦的地方瘦,該有肉的也有肉,骨相漂亮,肌肉聽話,雖然穿著普通的員工襯衫帶著藍帽子,大概故意為了躲避容城,帽子壓得很低,露出一雙滴溜溜轉的眼睛。還是在一群店員中十分的顯眼。
那個時候的容城像一隻貓,產生了逗弄老鼠的惡趣味。一直在原地盯著那個店員不放。盯到人家躲進了裡間。
容若不動聲色旁觀了這一切。出來之後沒忍住問容城說道:“你認識啊?”
容若想了想都覺得不該:“你和我都是第一次入鬼界啊。難道他是你在人世間的熟人?”
容城笑,說道:“這裡是九方世界亡魂的中轉站,哪裡能巧合到這種程度?”
那容若就不明白了,他追問道:“那你剛剛在幹嘛?那個店員得罪你了?”
容城問他,說道:“你還記得不記得,我說我好像喝多了,欺負了一個店員?”
容若記得,點頭。
容城說:“那個就是。”
容若睜大眼睛,說道:“可是他好像是孟婆啊。”
容城聳肩:“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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