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計姓名不詳,年齡不詳,長相不詳。
他總是穿著半新不舊的衣褂,戴著半新不舊的帽子,平時除了在灶臺前忙碌,就是坐在矮凳上打盹。那個矮凳太過於矮小,不注意看以為那個夥計是蹲在地上。他揣著手,彷彿時刻都能感覺到冷。
他總低著頭。
他總是嘆氣。
又是一個深夜。
白曦穿過濃霧而來。剛剛踏進支好的雨棚,卻發現這一次她又不是第一位客人。
這位客人她是認得的。就是因為認得,反而比見到一個陌生的面孔還要讓她吃驚。
“青銘?”
青銘抬頭,見是她,露出了見到熟人的、和藹可親的笑。
“白小姐你好。”
白小姐一點不和藹可親,也一點都不好,她瞪夥計:“怎麼回事?還有回頭客?”
白曦說到這裡,忽然吃驚地想到什麼,平靜的臉上頭一次露出難以置信的神色:“你的手藝,已經進步到可以有回頭客的地步了?”
青銘‘噗呲’笑出聲。
夥計依舊蹲在矮凳上做打盹狀,只有一聲長嘆,擠出亂髮和舊帽的縫隙傳到他們耳朵裡。
白曦依然覺得不可思議:“你不是已經吃了面了麼?”
她問的是青銘。她相信青銘已經知道這個小攤的定義,那碗麵的定義是什麼,青銘不會不懂。
青銘當然懂。可是為什麼會這樣,他卻沒弄明白。他很誠實,點點頭,又搖搖頭。
他明明是個快四十歲的中年人,可是此時搖頭茫然的眼神卻給了白曦一種和小孩子對話一樣的感覺。
夥計悠悠然開口:“名字。”
夥計說:“他留下了名字。”
古言有云:此樹是我栽,此路是我開,若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這句話最早追溯是在《隋唐演義》。再早一點就無證可考了。可是考證不考證也無關緊要,這句話反正很通用。
買路財。
重點是財。
財,就是錢。乃是從古至今的萬用神物。有錢無所不能,沒錢萬萬不能。若是有錢不能,那就是錢還不夠多。
黑白都有用。
陰陽也有用。
只不過陽間的買路財是真金白銀。而陰間的買路財,就是名字。
人死成鬼,在一路走到半步多等候輪迴的這段路中,唯一傍身的就是名字。有書說:赤條條來去無牽掛。
當然不會真的赤條條,否則這陰間也太辣眼睛了。
不過無牽掛是真的,捨棄肉身,還一靈魂,靈魂是什麼帶不走的。人間縱使燒金山銀山豪宅奴僕都帶不過來。唯有名字。生歸你,死歸你。
夥計在深夜擺攤擺了一百多年。每一個人客人都是默默吃完,茫然離去。他做的再難吃也沒關係。因為人死之後,最先喪失的就是味覺和嗅覺。他們吃完上路,會漸漸覺得前方變得寂靜無聲,在然後,前世風景飛速劃過,眼前越發模糊,睏意襲來。他們徹底陷入黑暗。最後墜入不歸地。
青銘是這一百多年來,唯一一個留下名字的鬼。
他是舉槍自殺。
他是重罪的鬼。
他運氣不好不壞,他運氣好,他遇見白曦,白曦對他網開一面。他運氣又不好,他留下了名字。
名字是不歸地的通行證。他丟了名字,去不了不歸地。渾渾噩噩走了一路,都像是在兜圈子。鬼被鬼打了牆。最後睜眼,他看到自己走回了夥計的攤子前。
“事情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