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吳侯的第五項條件,新野便作為雙方的交接之所,日後吳侯可以將糧草運往新野!”曹操解釋道。
“也罷,既然如此,新野城一分為二,你我雙方各自掌控一半如何?”我提議道。
“如此甚好!不過曹某還有一點要求!”曹操說道。
“魏公但說無妨!”我客氣地說道。
“曹某希望吳侯能夠每年提供六百萬石糧草,哪怕聯軍作戰期間也是這一數目!作為回報,曹某將會每年給予吳侯一百車石炭,如何?”曹操提議道。
“六百萬石乃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倘若一口氣要在下支付,恐怕在下也是無能為力,不知是否可以分期?”我商量道。
“分期?”曹操不由得一愣。
“不錯!所謂分期便是將六百萬石糧草,以每月五十萬石的方式進行交付,足期足量!當然了,在下也希望魏公能夠分期支付石炭,每月定時定量!”我解釋道。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曹操沉吟不語,腦子裡在飛快地盤算著,但很快就答應了下來。
眼看著盟約都商議完了,我還是有些不放心,於是便問道:“不知魏公對於在下的第二條提議有何看法?”
“曹某無甚看法,都是小事,自然答應吳侯!”曹操面無表情地說道。
既然雙方已經全部談妥了,也就意味著雙方的盟約已經議定完畢,也就該書寫兩份正式的盟約了。
於是,在曹操的授意下,荀攸開始奮筆疾書。
一炷香的時間,雙方正式的盟約便新鮮出爐了,內容如下:
一、雙方以淮水、新野為界,北邊歸屬丞相,南邊歸屬大將軍;
二、雙方在邊界各個地區的駐軍不得超過兩萬之數,大將軍一方不得在淮水佈置水師;
三、上書天子,給予大將軍自行任免刺史,自行劃分州域的權利;
四、雙方開展貿易往來,大將軍每月向丞相提供五十萬石糧草,丞相每年向大將軍提供一百車石炭。雙方以新野作為交易地點,新野城則為雙方共同掌控,共同管理。
五、盟約於建安八年十月初三起生效,並長期有效,任何一方如果違反盟約,則視為背盟。
荀攸在書寫完畢之後,便將盟約交給我方過目,我一目十行很快地就看完了。
“魏公,為何沒有關於聯軍的事項?”我不禁提出了疑問。
“此盟約乃是曹某與吳侯單方面的盟約,聯軍一事自會另行安排,還請吳侯不必在意!”曹操解釋道。
沒想到,所謂的聯盟還能這麼玩?真是被曹操給玩出了花樣!
對此,我再無異議,便吩咐王猛對盟約進行抄錄。
很快,盟約一式兩份全部書寫完畢,便到了雙方首腦簽字畫押的時候了。
我和曹操分別在兩份盟約上蓋下煌煌大印,自此盟約正式生效,曹孫雙方正式結盟!
因為曹孫雙方的會盟地點位於棘陽境內,所以這一次會盟在後世被稱為“棘陽會盟”,並與酸棗會盟一起成為了漢末兩次會盟。
棘陽會盟之後,漢室的聲威又進一步下降,大漢自此成為了各路諸侯的天下。
喜歡血之孫吳請大家收藏:()血之孫吳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