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
別的不敢說,我江楓這人啥都不好,大男子主義,臭毛病多,但真別說,我就是能記住很多別人很容易忽略的時候,並非刻意,但就是留在腦海中。
而每次,當我將這些片段、特殊時刻講出來的時候,無論對面是誰,男的或者女的,都會感動,準確說,感動的不行!
比如,大三的時候,有次老蔡從家裡拿了一些江西特產來,一宿舍的哥們紛紛搶著吃,結果,大家對一隻似曾相識,好像什麼時候吃過的醬鴨產生爭執。
不是吵架,就是一屋子人都覺得肯定吃過,並且能形容出那種幹辣並且躥喉嚨的特殊味道,可就是想不起來啥時候啃過這種鴨骨頭。
最後還是我給出標準答案,我說,大一的時候,老蔡他爸送他上大學的時候,特地從家裡帶來的那些吃食中的一種,當時老蔡他爸把兩隻鴨腿,兩隻鴨翅膀還有鴨胸肉等等這些最好的部位都分給我們吃,最後自己只是嗦囉個鴨頭…
唉,可憐天下父母心,這都是為了給他兒子結善緣,和同學搞好關係啊!
聽了我的話,大家都不吭聲了,老蔡的眼睛更是紅紅的,當天晚上給家裡老爺子打了一個多小時電話,三句話一個老爸我愛你,我想你,我最尊重你了,說的電話那邊不斷問老蔡是不是發燒了…
類似這種別人記不得的細節,對我來說好像根本不用刻意留心便自然而言存在記憶庫裡,只要稍微想想,就能調出來。
此刻,聽到晨暉這麼問,我馬上回答,“丫頭,從我送你們上飛機到今天接你們回來,我們一共分別了一年半多,準確來說是五百九十八天。”
“真的?”晨暉有些不信,問我,“楓哥,你,你不會是信口開河哄我呢吧?”
“不信自己去查機票記錄啊!”
我相當自信,道,“丫頭,機票是我定的,而且我記得很清楚,為了錯開週末高峰,我特意訂了週一的飛機,你想一下,是不是?”
歪著腦袋,晨暉想了好半天,終於點頭,“好像真是的,楓哥,你怎麼能記得這麼準呢?”
“因為…”
我賣了個關子,笑道,“先不告訴你答案,我繼續說上次咱倆在西京街面上散步是啥時候,你看看我說的對不對。”
“得以了你!”晨暉笑著推了我一把,“快說,快說,別吊著人家胃口。”
“是那次下大雨,我們幾個都沒打傘,你和…嘿嘿,你們幾個女人還爭風吃醋,結果可倒好,回去就病了!然後我去叔叔家看你,當你身體康復的時候,你送我出來,咱倆順著東關正街走了好久好久,還吃了樊記肉夾饃和胡辣湯,你記得沒?”
趁著晨暉回憶的功夫,我又道,“也就是那次,我意識到西京不能再呆了,得趕緊安排我爸媽出去躲災,當時我和你提了,你想都沒想就答應我,說你會陪著他們一起的…丫頭,這件事,這個場景,你和我說話時候的表情,我江楓一輩子都不會忘!”
伸手摟住晨暉,我低下頭,輕輕親吻她的額頭,鼻尖、面頰。
喃喃道,“丫頭,有的人,存在於他人生命中的意義是錦上添花,而有的,則是雪中送炭,你晨暉對我江楓來說,無疑是後者…我,我會一輩子記著你的恩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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