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小子呼哧呼哧喘著粗氣,雙眼中冒出陰毒仇恨的目光,當眾開始威脅我。
“襲警?”
我笑了,“然後呢?”
“哎喲…然後,然後老子特麼的崩了你!”
說著,這小子直接擺動另一隻手,奔著自己的腰間伸了過去!
看到他的動作,我,雙眼猛然間精光爆射!
孃的,丫想要幹嘛?
當眾掏槍麼?
身為警察,雖然是司法警,但我也知道,一般來說,片區民警出任務的時候,尤其是我們這種打架鬥毆的治安案件,警察是不會隨身攜帶槍支的。
而,就算因為報警後評估出案件等級相對稍高,但只要仍然屬於民事糾紛,那麼,就算出警帶著槍,也決不允許子彈上膛!
若干年前,在發生過好幾起警察‘擦槍走火’打死無辜百姓的惡性案件之後,上頭對於出警警員的要求,就變得更加嚴苛了!
不過,事實上,我倒是對這一條規定不以為然。
過年前後,不是報道過東北一個片區民警,大年三十出警解決鬥毆案件的時候,結果被兇殘的歹徒當場打成重傷,送往醫院途中就重傷不治而亡麼?
那警察的老婆是護士,大年夜也在值班…人間慘劇,歷歷在目啊!
所以,我認為警察帶槍出警,那是人民和國家權力機關賦予我們的權力,是應當應份的事兒!
要點在於,人民賦予的權力,該怎麼用,用來做什麼!
反正無論如何,絕不能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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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現在!
罵了隔壁的,老子只不過阻攔他動手抓我女人的胸部,特麼的這傢伙就給我定下一個什麼襲警的罪名,竟然還當場掏槍!
嘿嘿,我強壓著心中怒火,此刻,倒想知道知道,他的槍裡,究竟有沒有裝子彈?
我江楓懶得管你小子是不是違規攜帶槍支出警,我只想告訴你,老子最欣賞的那句電影裡的臺詞怎麼說的!
《英雄本色》裡,小馬哥說過一句話,“我最討厭別人用槍指著我的頭!”
…
看到他的動作,我雙眼瞳孔驟然收縮,目光,凌厲到能夠將對方的腦袋瞬間削掉!
不過,我並沒有繼續動作。
面色,平靜如古井深潭。
如果我現在撂翻對方,那倒真的變成我江楓襲警了,特麼被他當場射殺也是白死。
沒想到,黑臉警司的動作倒是蠻快的,克利麻嚓,三秒鐘不到,黑洞洞的槍口已經頂在我的腦門之上。
還真牛逼啊,果然用槍指著我的頭…
“草泥馬的,放手,給老子放手!”
這小子一槍在手,頓時氣焰囂張起來。
好像人民賦予他的權力,就是專門用來欺負我這種平頭小老百姓似的!
說著,這小子竟然還用冰冷的槍口使勁向我的額頭頂了幾下。
嘭嘭嘭,孃的,生疼啊!
“放手!”
這貨大吼一聲,手指已經扣在手槍的板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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