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男人,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冷血動物。
“明白。”
“再下一個公交車站放我下車,不用送我回去了,溫紹庭會來接我。”
秦桑扭過頭,上下打量了她一會兒,“你這麼就有了新歡拋棄閨蜜?”
陳眠扭過頭看著後面的車,淡淡地笑,“我不想被人一路這麼跟蹤。”
“德行!”
陳眠下車前,秦桑喊住她,“你以後不要單獨見陶思然,那個女人感覺開始有點神志不清,再上她還有一個隨時喪失人性的繼父。”
陳眠微微頓住,“知道。”
跟秦桑道別之後,陳眠並沒有給溫紹庭打電話,反而是走進了地鐵去電影院看了一場電影。
《小王子》
當時電影剛上映,她和溫紹庭帶著溫睿去看過一次。
而這本書,她在初中就看過了。
【如果你說你在下午四點來,從三點鐘開始,我就開始感覺很快樂,時間越臨近,我就越感到快樂。
到了四點鐘的時候,我就會坐立不安,我發現了幸福的價值,但是如果你隨便什麼時候來,我就不知道在什麼時候準備好迎接你的心情了。】
這一段話,曾經一直是她的心理寫照。
她在等一個人,不知未來。
這不電影在大型影院裡已經下映了,只有這種小小的影院還有。
電影院裡人不多,偌大的播放廳,一片暗沉沉,只有前方巨大的簾幕上的畫面是清晰的,微光模糊著她的臉,她專心致志地看,眼睛幾乎不動。
也不知道那裡面的內容,有沒有進入她的眼底。
陳眠恍惚響起結婚的時候,她邀請了一個高中的同班女孩子,其實兩人關係不很親密,只是在工作上恰好碰到,然後得知她要結婚,就過來參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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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記得她看著自己的眼睛,澄澈見底,卻深不可測,她說:“陳眠,等一個人可以等多久?一日未到心死那一刻,你永遠不知道。”
當時她不懂。
一直到刀子橫穿她的皮肉,在那麼一瞬間,她突然覺得,所有的等待在他眼裡都沒有意義,因為換不來他的任何珍惜。
然後,她懂了。
——
陶思然幾乎是被人強行壓著送回了公寓,陶母被那陣勢給驚嚇到。
周錦森畢恭畢敬地跟陶母打了招呼,“陶女士,我們袁總說了,不希望陶小姐再在外面亂跑,所以還請您看好她。”
“發生了什麼事?”
周錦森十分公事化地回答:“我只是奉命行事。”
陶母看著了一眼陶思然,臉色並不好看,“我明白,謝謝你們送她回來。”
周錦森轉身離開之前,又補充了一句:“最近公司發生了一些事情,袁總會很忙,希望陶小姐不要再給袁總添麻煩,另外,陶小姐,袁總吩咐您要記得吃事後藥。”
一句話,恍若晴天霹靂,陶母難看的臉色更為蒼白,她看了看陶思然,僵硬地把周錦森送出門,再回到客廳。
陶思然白著一張臉,面無表情地坐在沙發上,有些木然,陶母甚至覺得眼前這個不是自己的那個溫婉的女兒。
昨晚發現她不見了,擔心了一夜,甚至給袁東晉打電話,結果,這個女兒卻跑去找袁東晉了,他們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