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豆,你別管這些了。大叔那個人還是不錯的。他幫我救了諾諾,不是嗎?”
“這事也奇怪,你不覺得你說的那個大叔很奇怪嗎?憑白無故的,他為什麼要冒著生命危險,衝進火裡救諾諾啊?”
毛豆是個大姐,管著一大家子事,她心思向來成熟,性格穩重。凡事都三思而後行。她怎麼聽,都覺得顧慢嘴裡的那個大叔有問題。
“毛豆,這一次,你真想多了。那個大叔之所以和我假結婚,真是他現在非常需要有一個新娘子。”
顧慢不能把大叔的事,告訴毛豆。雖然毛豆是她最好的朋友,可是,直覺,她並不想把大叔的事告訴任何人。
“那你也不能不防著他一點,他一個快三十歲的人了,你才十七八歲。你得多長個心眼。你和諾諾都住在他家,我還是不放心。萬一晚上他——”
“沒事的,毛豆,我告訴你——”
顧慢附耳過去,小心地把大叔的毛病說了給毛豆聽,她覺得這個方面的事,倒沒有什麼。
“什麼,他得過敏症,不能碰人。”
毛豆突然笑了,拍了顧慢肩膀一下,
“我就說嘛,你雖然重生到這個身體上。可你怎麼說也是二十五歲的人了。總不至於這麼沒腦子,和一個陌生男人契約結婚。這樣我就放心了。”
天底下居然還會有人不能靠近人,哈哈,這毛病,還真是很少聽說。真是富人多做怪,得的病也很奇怪。
“我只是想暫時讓諾諾在他家住著,他家條件好,對諾諾的康復有幫助,而且我做這件事,會有報酬的,我拿那些錢,三個月後,我考上大學,就想拿著錢,帶著諾諾到另一個地方去,以後永遠再也不回到這裡來了。”
這是個讓她傷心的城市。她的一切不幸,都是從這個城市開始的。
六歲的時候,初到這個城市,就是她不幸的開始。
七年前,又是在這城市,她大二暑假回到家裡,結果被她媽為了救她爸,賣了她。是她更不幸的開始。
六年前,也是在這個城市,在一個富家小姐的大宅子裡,她生下了諾諾……
又是在這個城市裡,她和孩子被人困在地下室裡,活活燒死……
這個城市,回想起來,除了悲傷,除了不幸。什麼快樂也沒有。
如果硬說有,唯一值得留戀的地方,就是在這個城市裡,她認識了毛豆,她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依靠,最好的朋友。
“他能給你多少錢,你可別傻。到時候,要多敲他一些錢。反正你不是說他很有錢嗎?應該不在乎這些錢的。只要他肯多給一些,你和諾諾以後的日子就好過了。你要知道,你要上四年大學,還有小諾諾要治病,都是很花錢的。”
毛豆有些悲傷地說,
“醫院是什麼,你知道嗎?醫院就是錢最不值錢的地方。”
毛豆的媽得長遠病,經常住院,沒有誰比毛豆更能體會到,醫院是最燒錢的地方,這種感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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