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先給他們一年半載的適應期,等到明年,那些準備妥當的相關執法人員就會來一場處罰狂歡!
不少人都是等著狠狠撈一筆呢。
有些負責勞動法務的執法人員,尤其是各地方上的相關御史以及巡警們,一個個都已經是用算盤噼裡啪啦算起來了。
到時候一天要逮住多少家,罰多少家,要收穫罰金多少,才能夠年入過萬!
而各地的巡警局以及督察院,也都是翹首以盼,就等著明年收穫一大批的罰金,然後過一個肥年。
就算各地方的知府知州之類的官員,雖然明裡不說啥,但是一個個也是盤算著,估計明年地方財政收入在罰金這一塊,應該能夠有較大的漲幅,到時候這些多出來的資金是用來修路好呢還是修橋好呢?
勞動合同法的推廣以及執行,以大唐目前的執法機構的能力和覺悟,不會成為太大的問題,甚至可以說,他們還不一定有上場的機會呢。
雖然不少人都是謀劃著等到明年過渡期結束之後,狠狠的撈一筆,就和當年專利法律施行的時候一樣。
但是大唐的諸多商家卻是不傻!
人家一個個也是精明人,一看這勞動法上說什麼賠償一年薪資,再加上高額的罰金,然後再看手底下的那些員工虎視眈眈的面孔。
最最關鍵的是,其實這勞動合同並沒有太多的限制,基本上只有最低薪資以及工作時長,還有工傷,不得無故辭退等等。
另外呢,也沒有一棍子打死,勞動合同裡還是有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適應期這麼一個概念,適應期內雙方都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企業黑心一點,完全可以先簽了合同,一定的適應期過後直接把員工炒掉,這也是合法的。
這其實也是大唐的官方故意留下的一個漏洞,要不然的話,企業的顧慮會太大,是不會那麼痛快的接受的。
大唐官方的態度很明確,先推廣,然後再完善。
說白了就是先把繩子套在企業的脖子上,然後再慢慢拉緊。
如果一開始就太緊了,那是套不進去的!
勞動合同的推行,其他方面的稅部不關注,他們只關注企業的資金流水以及員工,尤其是中高階員工的薪資變動。
他們需要收集無數的資料,為後續真正的推廣實行個人所得稅進行資料收集。
而薪資收入,只是他們在個人所得稅嘗試的一個方向而已,其實個人所得稅不僅僅是薪資收入,還包括了其他型別的勞務收入以及非勞務收入。
他們之前嘗試的並不多,大多也是流於表面。
現在嘛,稅部打算重視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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