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又是跑到督察院那邊,讓督察院的御史們手下留情。
畢竟這事都不是普通民事案件了,人家家屬原諒了沒屁用,頂多就是減輕處罰而已,但是督察院還是會插手並提起公訴,至少那幾個樑上君子是少不了要進監獄待一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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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罪名和處罰力度咱們是不是再商量商量,我們皇家理工學院也不是不講理的,庭外和解就挺不錯的,你們督察院要維護法律,我們也理解,所以你們看看是不是在法律的標準下,從輕處罰,比如說罰個款,然後再讓他們掃掃大街就算了。
當然了,你們督察院要是不願意,我們皇家理工學院也奉陪,打官司都不用請律師的,直接就把學院的律師團拉出來。
為了收取專利費,他們皇家理工學院常年養著五十多個律師,過去幾年來已經是成功把二十多家竊取他們專利的公司給告破產了。
真要下了決心,他們皇家理工學院和督察院打起官司來,拖上個一年半載一點問題都沒有,而且最後誰輸誰贏還不一定呢。
再者,即便是皇家理工學院這邊打輸了官司,但是這種事頂多就是一個普通案件,按照大唐王朝現在的法律,這種事也不算多嚴重,頂多就是罰款和短期拘留而已。
因為行政處的正三品處長大人和督察院的一個副都御使親自見面並交換了意見後,嗯,實際上就是雙方一番討價還價後,雙方得出了一致意見:這點破事就沒有必要直接弄到承天府法官大人面前去吧,庭外和解!
然後,威脅利誘之下,總算是以罰款和掃大街一個月結束了此事。
對於督察院來說,他們成功的讓高高在上,平日裡鼻子朝天的皇家理工學院的那些瘋子學生們弄到去掃大街,而且還罰了一大筆款,足足兩萬兩銀子,這就是一個勝利,大漲他們督察院的威風!
要不然的話,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那裡至於讓督察院的副都御使親自出馬進行公訴和談判啊!
而對於皇家理工學院來說,學生沒進監獄,沒被治安拘留,那就是勝利了!
掃大街,直接讓他們掃學院內部的就行!
罰款,那就更不是個事了,反正他們皇家理工學院有錢,當場就替那幾個闖禍的瘋子繳納了罰款。
但是他們好不容易擺平了這事,剛忙完呢,後腳就聽說,火藥組那邊做實驗出了意外,試驗廠發生大爆炸,死傷慘重,火藥組的那幾個學生自然是屁事沒有,人家的小命精貴著呢,做這種危險試驗都是不會親自去,他們的保鏢也不讓他們親自去做這些危險試驗,基本都是指示助理去動手操作的。
但是參與試驗,從外頭請來的十來個助理卻是死傷慘重。
然後他們又是得跑前跑後慰問死者家屬,商議賠償之類的了。
各種亂七八糟的事一年到頭就沒個完結的時候,現任的皇家理工學院的行政處長,前任國子監大學的教務處處長,不到四十歲就是正三品的高官了,以前的時候,誰看了都得說上一聲年輕有為,精神飽滿。
但是此人從國子監大學調來到皇家理工學院半年,頭髮都是開始發白了,那臉龐憔悴的跟離婚事業慘敗的中年男人一樣,慘不忍睹。
皇家理工學院,在大唐王朝裡過於特殊和奇葩,在這種地方當行政處處長,那可是不容易啊!
不過在這個地方任職,那也是有好處的,那就是很容易就在聖上面前露臉,而且露臉的時候往往都是有好事的時候。
比如說現在,李軒就是收到了一封皇家理工學院那邊的摺子,這摺子自然是行政處的處長呈遞上來的,除了日常的問安外,還例行公事報告了部分重要專案的進展。
如果是其他部門那些三天兩頭就有一份的報告日常事務的摺子,李軒頂多就是瞄一眼標題,然後往往是直接看御書房值班、行走大臣的批閱意見、然後再看翰林院的批閱意見,大多情況下他就會直接批示‘知道了’‘已閱’。
但是皇家理工學院的摺子,他卻是通常會詳細的看!
開頭部分千篇一律的問安,李軒直接略過,然後中間部分是幾個重大專案的進展,蒸汽機啊,火炮啊什麼的,都是說什麼進展順利,但就是沒研發出來的廢話,再往下看,則是說有幾個專案已經研發成功。
其他的幾個李軒不關注,但是有個小東西卻是引起了他的注意,那就是化學組成功的在試驗中用大容量的玻璃器皿合成出來了硫酸,而且說這種方法操作簡單,適合進行大量生產硫酸!
興許連寫這份摺子的人都不知道硫酸到底有多重要,更加不知道工業化大規模生產硫酸有多重要,但是李軒卻是知道。
這硫酸,可是三酸兩鹼之一,化工產業的基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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