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軍方那邊的軍費已經不是一個虛無縹緲的數字,但是從來都無法真正拿到手,能夠拿到手的只有物資和武器了。
現在,大唐王朝施行全新的財政預算制度,以後撥付給軍方的軍費直接給軍方,軍方要怎麼花,稅部是管不著也是懶得管了。
隨著大唐王朝的規模越來越大,軍隊的規模也是越來越多,內部流轉的資金也是規模越來越大,以往這種所有花錢的地方都讓稅部去負責,工部只負責拿原料生產,軍隊只負責接收武器的模式已經是不太適應如今的需求了,因為這個過程裡,造成了稅部的權力過大的同時,也是產生了相當嚴重的貪腐問題。
稅部那邊基本上每隔一段時間都能挖出一批貪官出來,而且這些貪官是前仆後繼,一個個都不怕死的!
沒辦法,李軒只能是準備提前進行改革了!
開始真正的施行財政預算制度!
其實早在興泉府的時候,李軒就是想要效仿後世搞真正的財政預算制度了,不過後來發現地盤小了點,錢也少了點,搞財政預算有點貽笑大方的感覺,所以乾脆是讓稅部那邊一攬子負責賺錢花錢,其他部門只需要做事,軍方只要負責打仗就好,錢和物資的事就不用他們操心了。
如今規模大了,而且即將遷都肇慶,佔地兩省乃至三省了,所以這財政預算制度搞起來也是比較適合了。
大唐王朝的財政預算制度限於時代以及執行力,還是比較原始的,首先稅部那邊統計出來一個本年度的大概收入,根據這個收入進行經費分配,這一部分的經費分配分成三部分,軍費、行政費用、皇室費用。
其中的皇室費用主要是皇室成員的生活花銷,翰林院的辦公經費包括翰林院調查統計科這種機構),近衛軍的軍費,沒錯,不管是翰林院還是近衛軍的軍費都是不走內閣或者軍方渠道,而是直接走皇室費用渠道。
行政費用,主要是內閣各部、獨立於內閣之外的督察院的辦公經費,細分下來的話包括百官薪資、教育經費、工商發展經費等。
軍方的話則是簡單了,自然是陸海軍的花銷。
因為大唐王朝還處於快速擴張當中,收入預算是不穩定而且沒有一個定數的,只能是有多少花多少,而支出部分的話,大頭則是軍費了。
過去的一年裡,大唐王朝的諸多收入,包括正常稅收、抄家所得,這些收入基本上有八成以上都是被軍隊最後用掉了。
所以在宣平二年的財政預算上,軍費的支出預算佔據了百分之七十五,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被納入皇室費用的經費,大部分也是被用來充當近衛軍的軍費,這一部分大概也是佔據了百分之八左右。
因此,兩者相加的話,其實軍事用途的費用,佔據了所有支出的百分之八十三,而這個比例哪怕是放在軍費比例偏高的封建古代王朝裡,也是超高比例了。
這一批從桂林押送回來的金銀細軟,最後至少也會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會被用作軍費的。
軍方拿到了這些軍費後,首先樞密院那邊會花費極小一部分的辦公經費,然後是海陸軍進行分配,而陸軍又是佔據了其中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這些陸軍軍費,有一部分是用來給士兵、軍官們發放薪資,一部分是用來採購各種作戰物資,包括彈藥、糧食、被服等,一部分是用來採購武器裝備軍隊。
而這些採購費用,最後大部分又會流入工部下屬的各大兵工廠,兵工廠用這些錢採購原料、支付工人的薪資,興建廠房等,最後生產出來各種作戰物資。
這也是為什麼這十幾萬兩銀子裡,只給工部那邊留了兩萬兩銀子,大部分錢都是被直接給了軍方的理由,而不是和以往那樣由稅部直接採購了原料後送到工部那邊,然後直接發放軍人的薪資以及工人的薪資。
這一套簡陋的財政分離的預算體系,也算是李軒在十六世紀進行近代化改革的重要嘗試,後續的話,他還將會繼續嘗試把工部的諸多兵工廠從工部剝離出來,首先可能是成立專門的機構負責運營這些國有工廠,也有可能是變成官督商辦。
同時鼓勵民間的資本力量投入資本進入工業。
李軒可是相當相當討厭那些士紳大戶們賺了錢就一個勁的購買土地、宅院、商鋪等各種不動產,或者乾脆是鑄造銀元寶埋進地窖裡,尼瑪,埋進土裡這些銀元寶又不會給你生個小銀元寶出來,埋個屁啊。
拿出來投資花掉啊,你不投資,不花錢老子怎麼收稅啊?
不過這些嘗試都還太早,現在大唐王朝的根基還是不夠深厚,不能瞎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