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認為:由於那種匕首的特殊落鞘方式,如果刀和鞘分離則不便於攜帶。
結合這種匕首的特點和大家使用的習慣,一般都是把匕首掛在腰帶上,抽出匕首後,刀鞘依然留在腰帶上。
而且,刀鞘不是用卡扣掛在腰帶上,而是用腰帶從刀鞘上面的孔裡穿過去的,解下刀鞘必須抽掉腰帶,很不方便。
如果作案時,嫌疑人的匕首沒有掛在腰帶上,而是整個匕首連同刀鞘拿在手上拔出匕首的,則刀鞘就會被兇手隨手丟在現場,因為兇手既然沒有帶走匕首,自然也沒有必要特意帶走並藏匿刀鞘。
兇手將匕首扔在現場,而不見刀鞘,只能說明刀鞘是套在兇手皮帶上的。
既然在魏武身上、家裡、沿途路上、水塘溝田都沒有找到刀鞘,這說明兇手有可能另有其人,刀鞘被真兇掛在腰上帶離了現場。
最後,辯護律師向法院提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通知精神,死刑的判決,必須要慎之又慎。
此案的關鍵證據之一缺失,嫌疑人又拒不認罪,不宜判決死刑立即執行。
最終,二審改判為死緩,兩年後,又被減為無期徒刑。
經過幾次減刑,魏武現在的刑期是17年,已經服刑14年,還剩下3年。
這也是因為魏武一直堅持不認罪,減刑才比較慢,一般情況下,死緩最終都是服刑15年左右的。
魏武被抓走的時候,魏冉才3歲,什麼也不記得。
她只依稀記得自己很小的時候就是五嬸帶著的,媽媽出去打工了。
外婆因為厭惡爸爸的原因,根本不管她,也不讓她媽媽管,最後是隔壁的五嬸收留了她,要不然,她早就餓死了。
一直到魏冉八歲的時候,已經讀三年級了,才被媽媽接到了身邊。
這時候媽媽家裡已經有了一個叔叔,還有一個一歲多的弟弟。
魏冉進了新的學校,再也沒有人叫她“犯”崽子,這才能夠安心的讀書學習。
在老家的時候,無論在村裡還是在學校裡,魏冉都沒有玩伴,只有五嬸的兒子大剛護著她。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看著痛哭失聲的高大漢子,想起小時候的苦,魏冉心裡酸楚,卻又哭不出聲音。
良久,才想起一句安慰的話:
“爸,你,受苦了,保重身體,聽管教的話,好好改造,很快,
就能出來了。”
她知道,爸爸減刑了,還有三年就刑期滿了。
三年,自己就大四了,應該要開始實習了,日子就有奔頭了。
魏武死勁地搖頭:
“不,我是無辜的,冉冉,你相信爸爸,爸爸不是壞人,爸爸是無辜的!”
聽了爸爸的話,魏冉有些錯愕。
一直以來,五叔和五嬸都說爸爸是冤枉的,村裡很多人都這麼說。
魏冉並沒有太多在意,只是心裡頗有些不以為然,錯了就是錯了,犯了罪就要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