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酒蹲坐在地上,眼睛直勾勾的盯著墨姝。
它的脖子、前胸和腹部大片的灰白毛,發出白金般的光亮,耀眼奪目,射散出一股兇傲的虎狼之威。
面對這樣一隻體型壯大,目光炯炯的狼,若是常人,定會被嚇得屁滾尿流。
可墨姝一點無害怕之意,反而覺得親切。
墨姝知道,燒酒並非如他們所說的那般兇殘狡詐。它們對待獵物兇殘,但卻不常主動襲擊人類。
相反,狼其實是最值得令人學習且欽佩的動物。
它們過著群居的生活,雖然通常獨自活動,但卻是最團結的動物,它們絕對不會在同伴受傷時獨自逃走。
狼有敏銳的觀察力、專一的目標、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細節以及鍥而不捨的耐心。
這些,都是身為人卻很難做到的。
人往往會被金銀權利所迷惑,從而忘記本心,失去自我。
而狼的態度很單純,那就是對成功堅定不移地嚮往,它們比人更執著。
在狼的生命中,沒有什麼可以替代鍥而不捨的精神。
狼對於對自己有過恩惠的人或動物很有感情,可以以命來報答。
墨姝想,這大概也是燒酒為什麼至死也要護安寧郡主的原因吧。
她伸出手,摸了摸燒酒的頭,喃喃自語:“你可是勇猛的戰狼,居然被世子用來跑腿。”
她說完之後,才幾不可見的勾起唇角:“若是被郡主知道了,肯定會氣瘋的。”
燒酒哪裡聽得懂這些,只蹲坐在地上,百無聊賴地四處張望。
墨姝笑眯了眼,然後對著屋外的清蓮道:“今早外祖父不是送了些羊肉過來嗎?你去拿些生的,切成塊送過來。”
清蓮楞了楞,跑到門外,才問墨姝:“小姐,你要給……給這隻狗用?”
“嗯,等會你去表哥院裡拿藥膏,讓他不必跑一趟了,再讓疏影守著院門,沒有我的吩咐,誰都不許進來。”墨姝想起這隻狼是郡主的,怕被人瞧見,引來事端,雖然楊府的人都挺規矩,但還是多一個心眼為妙。
清蓮聽了,趕緊點了點頭,退了出去。
燒酒在地上蹲坐久了,站起了身子,朝門外走了兩步。
墨姝怕它要走,連忙走到燒酒身邊,對它道:“燒酒,你等會,馬上就有吃的了,是羊肉。”
這次燒酒似乎聽懂了墨姝說的話,它停了下來,再聽到“羊肉”時,它本來無神的眼睛瞬間蹬圓了,還用它龐大的身軀蹭了蹭墨姝的身子。
郡主將燒酒養得極好,它的毛光滑有光澤,身上的肌肉也十分健碩。
它只是用頭蹭了蹭墨姝,卻讓原本俯下身子的墨姝差點站不穩。
“好了”墨姝用手拍了拍燒酒的頭“要摔了。”
燒酒又像聽懂了一般,馬上就停下了動作,乖乖地蹲坐在地上。
因為俯身久了,腰和腿腳有些麻。
墨姝才剛站穩身子,那燒酒就突然站起身來,往屋外走去。
燒酒動作十分敏捷,把好不容易站穩的墨姝嚇得抖了抖身子。
“燒酒,你幹嘛去?”墨姝拍了拍受驚嚇的心臟,喘著氣問道。
只見那燒酒走到門外就停了下來,眼睛卻直勾勾地訂著外面。
而這時,清蓮端著一個銅盆過來了。
都說狼的嗅覺十分敏捷,如此看來,這傳言不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