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方宇。
則又被關進了縣衙的牢獄裡。
看著似曾相識的牢獄。
方宇頓時懵逼了。
這是巧合嗎?
怎麼又是原來的牢房了?
縱然如此。
方宇也知道。
自己肯定不能像上次一樣僥倖脫罪了。
畢竟上次進來是差點玩弄了良家婦女。
差點玩弄的意思就是未遂。
按大唐律法而言。
是定不了罪的。
而且那一次尉遲恭也有幫自己說話。
不過這一次可就不同了。
張屠夫控告的可是方宇燒了屠宰場這件事。
這件事可是犯罪既遂。
肯定能定罪。
而且這次尉遲恭是不會幫自己說話的。
畢竟自己就是尉遲恭派人抓來的。
按尉遲恭的個性。
他抓的人,有可能放走嗎?
方宇已經在想著怎麼應付公堂口供了。
畢竟大唐可沒有律師這種職業。
他只能自己推敲著怎麼讓官府給自己減刑。
可方宇萬萬沒想到的是。
雖然大唐沒有律師。
但卻有兩個人主動為方宇辯護。
到了第二天升堂。
方宇被幾個官兵帶到公堂。
負責審案的是八里坊轄區縣衙的徐縣令。
看著徐縣令一副嚴肅的面容。
方宇本以為他這次無可脫罪。
張屠夫等人也在一旁冷笑不止。
彷彿他們認為這次能夠把方宇打進大牢。
方宇也覺得自己這次在劫難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