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賀賢開啟箱子,看見裡面的錢,眼睛都直了。“這怎麼也得有四五十萬吧!這麼多,可真沉吶!”
“五十萬。”
他跟他說的是欠了三十萬,但他卻給了五十萬。
賀賢別提有多高興,嘴都笑的合不攏,一個勁的誇讚,“欸,老子真是有福氣有個這麼孝順懂事的兒子啊,不枉爸疼你一場啊,哪像那個賤人生的,病秧子,淨敗老子家業,要不是他,老子早發達了!”
“爸。”他重重的喊了一聲。
“爸知道你疼他,我不打他便是。”
“軼寧已經走了。”
“拖了那麼多年,早該走了,不差這一會。”語氣涼薄,完全不像是一個做父親的姿態,反倒像水深火熱的仇人。“喲,還帶了酒,這可是好酒啊,上千元一兩,來來來,咱爺倆喝一個,慶祝慶祝那個累贅終於不在了。”
賀南昭面不改色,但此時卻心如刀絞,他不知道,軼寧對他而言究竟是什麼,小時候他以為只要自己不懂事了,他就會注意到優秀的弟弟,然而並不是,他自私從來偏愛他自己,任何人都與他無關。
賀軼寧五歲的時候手被開水燙到哭了,賀賢嫌他吵,嬌氣,掐著他的脖子一壺滾燙的開水就這麼倒在了賀軼寧的身上,要不是房東鍾強聽到了叫聲下樓拍門闖進去,或許那個時候,賀軼寧已經被他弄死了。
鍾強想報警處理,但看在兩個孩子的面子上沒有執意下去,畢竟是生父。
是啊,畢竟是生父,在很多人看來,父愛如山,天底下沒有哪個父親會不要自己的孩子,可是他卻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人性的醜陋,有些人,從來就不配為人。
後來,寧錫韞問他,“為什麼一定要殺他不可?”
他的回答是,“為什麼一定不能殺?”
這種人活著只會是社會的蛀蟲,如果活著,就會有第二個司眠那樣單純美好的孩子,卻因為壞人的一念之差成為了終生可怕的陰影。
三年前,賀賢因為涉嫌猥褻少女的罪名進了牢獄,罪名成立,判刑三年,那個女孩叫司眠,只有十五歲,他的父親是一個大公司的老總,家庭和睦,但是賀賢的出現改變了這一切。
司眠不止一次又一次的崩潰自殺,得了抑鬱症把自己逼瘋,進了精神病院。
是啊,為什麼,一定不能殺?
理由又是什麼?
又在爭議什麼?
憑什麼受害者要承受一生的痛而施暴者卻在坐了幾年牢後逍遙法外。
賀南昭自首,交代了整個犯罪過程的經過,屍體被冰凍處理過,死亡時間不正確,所以也造就了他的不在場證明。
賀賢是在爭執的時候後腦勺磕到了桌角,加上被打暈後從樓上扔下來拖走,所以頭部以及身體多處都有嚴重的骨折或損傷。
那天寧錫韞救貓時從二樓掉下來的那張破沙發上殘留的一點血跡,提取出了賀南昭的dna,許是在完成這件事時被利器割傷過,或許是與被害人起了衝突。
人是被活生生悶死的,丟進河裡,浸泡整整七天才浮上來,在最初判定的錯誤死亡時間那天,有三個人分別都有動機,司眠的父親,司垣,他的車子正好經過案發現場並停留,韓俊元,打牌同夥,死亡的前兩天發生過激烈的口角以及打鬥,還有吳蓯女士,隔壁鄰居,因為賀賢時常騷擾她,逼得她的丈夫與她離婚,後來沒辦法只好去告他,但終究沒有實質性的證據,二十四小時之後無罪釋放,在那天,出現在案發現場,原因不明。
這三個人,都與他的死有密切的關係卻又沒關係,然而這只是障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