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目眾多的賭客,則是根據具體的賭博情況以及被訊問的態度等等,綜合考量,最終處以一定天數的行政拘留,以及一定數額的罰金。大多都是七天以下,罰五百。只有少數的,到了派出所還抽腦子裝逼的,以及玩的太大,會判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罰幾千不等。
王言沒有參與訊問,畢竟他手裡也有活。不過跟上一次的情況差不多,就是他沒參與,而是在樓內比指紋,其他人基本全到地下室去做筆錄了。
因為參與了抓人,儘管今天回來的挺早,但是在做完今天的指紋比對之後,也還是到了十一點多。
做完了這些,王言終於是翻看起了桌子上高高的一摞卷宗。
第一個看的就是最久遠的十八年前三個月連殺三個女人的連環殺手案,受益於科技的進步,以及領導的重視,有著命案必破的指示,我國命案的偵破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四以上。dna的應用,對於命案的偵破絕對是重大的催化作用,口號也是在dna普及應用之後喊出來的。
現場只要遺落了生物資訊,那就基本上跑不了了。比如頭髮、血跡、汗水、皮屑等等,犯罪份子根本想象不到,為了在案發現場找尋到證據,現場勘查人員熬了多少個大夜,掉了多少的頭髮,以後又要喝多少的枸杞補回來。
但是如果沒有找到生物資訊,不能第一時間鎖定嫌疑人,那就糟糕了。因為這使得案子走向了傳統的偵破之路,就是圍繞著死者的社會關係做文章,所有認識的人,有聯絡的人,全都要做一遍調查。還有最重要的,對於案發現場附近的走訪調查,這個工作量就相當的龐大了。
而後透過死者的這些社會關係,案發現場附近人民群眾發現的異常,去還原出死者生前的一些事。不論是家庭倫理,還是職場的紛爭,更或者是男女之間的情事,透過一點一滴,去找到異常,找到證據,一旦有發現,立刻跟進突破,循著線索死死的追查下去。
但很不巧,這四個案子,都是現場沒有蒐集到生物資訊,社會關係沒有辦法追查下去的。
十八年前的連環殺手案,是發生在兩千年六到八月的事。三個月的時間,三次暴雨的夜晚,三個丟失生命的青春女人。
當時主持破案的是當時的分局局長馬飛,不是掛名,而是真上的那種,馬局是正經的憑著實力幹上去的,破了不少的大案,轄區治安維護的也不錯,當然現在也退休了。因為連環殺手案,和三年之後發生的四二三滅門案,都是他的任期內……
這個連環殺手案,三個命案中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這三個女人全都是出賣皮肉的小姐。死相全部都是被扒光了衣服,但是又沒有侵犯,就那麼扔在臭水溝裡。全部都是被二十厘米的尖刀捅刺劈砍幾十刀,刀刀避開要害,在臭水溝裡失血而亡。也是因為這種高度相似的作案手法,最後才併案處理。
這三個小姐的社會關係簡單也複雜,連熟悉的嫖啊客都抓起來審了一圈,也沒有找到什麼線索。前前後後查了四個月,最終只能認定為隨機的激情作案。
那麼有激情,一定有刺激,這個過程中,當時的刑警隊調查了近半年的類似於男女關係之間的案子。畢竟對女人這麼仇視,帶有發洩性質的捅刺劈砍那麼多刀,還非得往臭水溝裡扔,眼看著人流血而亡,指定是受了什麼刺激,之前應該也是有相關事情發生的。
但仍舊是一無所獲,最終只能擱置。
十五年前的四二三滅門案,則是一戶姓李的有錢人家,兩個老人,一對夫妻,一對五歲的龍鳳胎,被人用斬骨刀之類的砍刀砍死。受害者有反抗跡象,根據刀口以及現場痕跡判斷,是有三人團伙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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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走了家中財物,並有意識的消除了屋內外的腳印。也是調查了一圈社會關係無果,最終認定是搶劫犯,拿走了錢之後潛逃出了平安市。
正如先前高潮所說,只有二樓的血泊之中,殘存了半個血腳印,此外的腳印全都被拿著拖布的之類的東西拖了一遍,離開的腳印還有意識的清掃過。
那時候是零三年,還沒有那麼多的警匪片,刑偵劇,甚至為數不少的人家,可能還沒有電視呢。這種有意識的清理痕跡的行為,一般人是並不具備這個意識的。所以這不僅是搶劫犯,還是專業的,具有一定犯罪經驗以及反偵察意識的流竄作案的搶劫犯。
但是奇怪的一點在於,根據對受害者家庭的調查,他們放在家裡的那些財產並不足以讓三人瀟灑的生活多長時間,可後續又沒有關注到類似的,下手利落,有意識破壞現場的殺人案。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並且斬斷了馬局本來就沒多遠的仕途。
十三年前三二三分屍案,則是在轄區內的垃圾處理廠發現了多個裝有碎屍塊的袋子。當時八里河附近還沒有拆遷,垃圾處理廠往往就是在城郊,光明區的生活垃圾,都是在八里河這邊處理,後來因為城市擴張才搬遷到更遠的地方。
當時是因為工人發現了幾個手指,進而報案,而後整個的開始翻找當天的垃圾,並同步通知其他的垃圾處理廠注意,調動了很大的警力,最終在光明區這邊發現了上半身,在jh區發現了下半身,在玉華臺區發現了頭顱。
平安市一共四個區,光明、靜海、玉華臺,還有最後一個是平安,平安市的平安,屬於老城區。按照方位來講,光明在東,靜海在西,玉華臺在北,三區包圍著臨海的平安。其中平安區最小,但毫無疑問的,經濟最發達,各種的摩天大樓,大商場,都在平安,三條線的地鐵,也是以平安區為中心向另外三區輻射。
最終透過屍檢,透過排查,鎖定被害人為光明區的嚴福林,正是八里河人,是個賣二手車的車販子。還是經過了一系列的調查走訪,從家庭,到社會關係,再到與他人之間的矛盾,所謂的誰受益誰有嫌疑,來回撥查了幾圈,最終當然又是沒什麼線索,不了了之。
至於最後的八年前的八里河浮屍案,顧名思義,就是在八里河浮上來的一具屍體。準確的說也不是浮上來的,而是那一年的夏天水位較淺,那具屍體被人綁了大石頭沉了屍,釣魚的一杆子掛上了,硬是從河裡給釣出來了。
最終經過調查、檢測,確定這個人是兩年前八里河派出所接到家屬報了失蹤的趙振東,就是東寧村的人,算是個二流子吧。有擊打傷,刀砍傷,經歷了慘痛的折磨,但是沒有致命傷,而是溺死的,也就是活活沉河裡淹死的。
還是調查了一圈社會關係,矛盾關係,同樣一無所獲。
和分屍案一樣,就是沒有找到要人命的矛盾點。懷疑目標肯定是有的,但是經過調查,也都一一排除了嫌疑。
另外三個案子不說,最後這個浮屍案,王言是怎麼看怎麼感覺跟中東寧村的村長趙長義有關係。畢竟趙長義有事兒是一定的,這個趙振東還是個二流子,有屬性的,趙長義應該脫不開干係。
當然了,他這麼想,當時專案組成員也是這麼想的,對於趙長義也是經過了調查的。無非就是曾經在趙長義兒子開的建築公司幹過,這一點村裡的不少人都在那幹過活,甚至現在也有人給老趙家打工,並沒有別的線索指向趙長義。
而且趙長義其實並沒有那麼大的威勢,讓村民們不敢說話。畢竟王言去走訪的時候,趙長義的爛事兒聽了不知道多少。當時出了命案,肯定滿村子都是警察,誰還能怕趙長義啊?根據筆錄上來看,都添油加醋說了趙長義壞話的,只不過有關趙振東與趙長義的矛盾,卻是一個都沒有說出來的。
畢竟段位差距太大了,趙振東是二流子,雖說跟趙長義一輩人,沒差多少歲,可那時候的趙長義已經身家上千萬了。而且作案手法也有問題,趙長義的大兒子就是幹工程的,直接給澆到混凝土柱子裡,安全、簡單、高效,沒道理沉河的。
一目十行的翻了一遍四個案子的卷宗,即使是王言也沒有什麼頭緒。或者換句話說,如果他看這個卷宗就能找出問題,那中國基本上是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