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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6章 仙境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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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是王巨發動的,前期的做法就是將福建路百姓勸說到嶺南,但不是到了嶺南就有棉田或糧田,雖然許多地方地廣人稀,有的州在戶冊上只有幾千戶。

但這些田就象江東圩一樣,它們全在水下面,是沼澤,是湖泊,所以必須圍堤圈田,一些坡地山地,又要建陂置堰,才能有灌溉的水源,才能耕種。

因此王巨讓葛少華以工代賑,讓這些百姓,以及廣南東路官員發起的民夫,共同勞動,根據勞動,發放前來安置的費用,包括所食用的糧食、種籽、工具、建設房舍的材料,以及一部分耕牛。

然後由內庫統一收購,運到北方販賣。百姓替內庫耕作十年後,這些耕地便可以做為他們的永業田了,也就是私人田地。

王安石收回三司,那時青苗法還沒有發起。

開始時還是用工代賑方式,發放安置百姓的物資,但王安石做了新的調整,那就是將這些田地定性為官田,這些百姓全部成了佃農,只是成了朝廷的佃農。

為什麼這樣做呢,那就是防止走私,如果百姓不將棉花交給官府,而是賣給了走私商人,立即攆出這個“官田”。

青苗法興起後,王安石又下了一個新命令,那就是用工代賑不足者,或者勞動積極性不高者,就扣除其安置的成本,要麼返回祖地,繼續留下來的,這個費用朝廷還會給,不過是貸款形式,還有一部分春天來的百姓同樣是貸款形式,秋後償還,並且償還其二分利。

有官員反對,但確實有部分百姓懶散。也出工出力了,但是在磨洋工。

後來還是不能杜止走私,於是王安石連續下了兩道命令。凡是除官府的棉田外,餘下人等一律不得種植木棉。這是杜絕一些權貴豪強也南下謀利的。

但還是不管用,一些權貴將棉田掛在黎人名上,你有種去禁止黎人種植棉花去!

於是王安石又下了第二道命令,取締木棉司所有加工作坊,不在廣南加工了,而是將籽棉運到中原,另設作坊加工。看你們如何掛黎人名下,人家賣的是不棉花。而是黎布。如果你們也賣黎布,我就當沒看到……

或者也運籽棉回去,在內地加工,那麼就容易查了,然而還是不管用,一些走私商人得到工藝與脫棉器械後,刻意運到一些偏遠的山區,然後僱人加工。

這幾年下來,就一直在鬥智鬥法了。

最奇怪的是一些廣南官員,居然支援走私。

原因很多。準確來說,朝廷給的購價還算比較公道,然而區域性地區胥吏難免會扣克。或者透過其他手段變相剝削,那麼百姓所得就不多了。要知道種棉花比種水稻更辛苦,整個生長期都需要細心的照料,包括育苗、施肥、防蟲、打茬、採摘,特別是採摘,都是人工完成的,一朵朵棉花從棉桃裡摘下來,一畝地有多少棉桃?往往一戶人家種上五畝棉花,就會累得不能休息了。再加上胥吏的剝削。百姓過得反而會更苦。

還有普通官員眼中的觀念不同。

衣食住行,才開始它是奢侈品。沒有人計較,隨著普及。它已成了民用品,衣食住行中的衣。

然而因為朝廷置了木棉司,幾乎就等於是在專營,導致棉花價格一直高昂不下。

如果一個北方普通人家,打算六口人,想要在冬天不會挨凍,兩張床鋪,一蓋一墊四床棉被,再加上棉衣,以現在的皮棉價格與布料,最少得花費二十多貫才能置辦起來。

三等戶能勉強置辦起,可四等以下戶,有幾戶人家出得起二十多貫現錢?

最後就是役!

其實對於前兩者,王巨並沒有太在意,在意的就是這個役。

如果朝廷不獲利,朝廷也就不會重視,朝廷不重視,廣南如何能開發?

就算朝廷放開了,因為產量原因,價格還會很高,不是四等戶與五等戶全部以購買起的。況且還有高昂的運費,低劣的加工工藝所帶來的加工成本。

至少現在不是放開的時候。

想放開,那必須等棉花普及到長江兩岸,那最少得要十幾年二十幾年後了。

現在木棉司不是沒有意義,使朝廷漸漸對南方重視,遷移的百姓多了,他們帶來了更先進的種植方法,以及生產工藝,能有效地改變嶺南落後的狀況,最少廣南東路許多地區,因為這些遷徙百姓所帶來的變化,比原來情況變得好多了。即便未來放開了,那時候棉花工藝大約也成熟了,有了棉布,朝廷就可以象巴蜀那樣徵稅指巴蜀運糧到中原成本太高,於是宋朝用絹帛替代稅賦)。

況且王巨現在想到了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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