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之它的前景更遠大,青苗法放的是本金,放完了就沒有了,但這個則不同,不需要本金,但本金無限多,若是它信譽打出去,不提別的,就是環慶二州軍百姓手中有多少餘錢?雖然利息更輕一點,然而賺取的這個利息差因為數量龐大,會遠遠勝過朝廷攤派的青苗貸。
還有呢,如果放貸物件不發生失誤,它又可以為官府帶來很多的商稅。
至於風險,難道青苗法就沒有風險嗎,個個能收回來嗎?
“於籤判,你說錯了,何為斂,向百姓不願意強行攤派的雜稅苛徵才能稱為斂,但我這條措施,那來的強行二字?”
“但是有幾點記切,優惠的是朝陽產業,何謂朝陽產業,本人是良民,一慣遵紀守法,行業正當,有前景。它雖不是斂財機構,但是謀利機構,沒有前景的產業就要慎重了,對於朝陽產業的評估則更要慎重。非朝陽產業,想借貸者,必須有相等價值的宅契、地契,或者其他固定財產做抵押,方可放貸。貸息則是一樣,年貸年息一分,月息一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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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口舌之爭,必須對貸人做幾條限制,對僱工不得苛薄,規訂明確的薪酬、工作時間與假期,不得用這個貸款挪作他用,特別是用它去發放高利貸,否則立即收回,還要追究欺騙官府之罪,必須交納規定的相關稅務。”
其實這幾條,剛剛王巨在講述他與祖陽對話時,便已經講了,這裡不過重複了一遍。
只有是增加了一個月貸,這有兩個用意。一是方便短期的借貸,二是可以盤活利用那些“活期儲存”。
不過王巨又補充了一條:“此外,凡是官戶子弟。各州縣重要的胥吏子弟,只能做為儲的一方。不得作為貸的一方。”
在集權制度下,官員經商,會帶來多大的弊端,可想而知的。
但這個麻煩一千年後都沒有解決的,就不要說在宋朝了,因此宋太宗與宋真宗禁了幾次,都沒有禁止。
王巨也不想碰這個麻煩。
但在這個小範圍內,王巨打算將這個危害提前杜止掉。
王巨又說道:“特別是稅務。國家在攤派青苗貸,就不能再加深百姓負擔了,從現在開始,不僅是商稅,包括其他的稅務,都是統一規範起來,任何人不得胡亂攤派規訂外的稅務。”
“質夫兄,這些事,你從明天起就開始立一個章程,全境實施。”
“行。子安,要不要上報朝廷?”章楶說道,他隱約地感到王巨所做的這件事非同小可。並且它的意義遠勝過了青苗法。
而且它似乎又隱隱與青苗法產生了嚴重對比,因此他建議王巨上報朝廷。
“質夫兄,不用了,想要實行這個發展基金,條件太過困難,一需要大量懂得經濟賬目的經濟人,不但要懂,還要精通,這個人選就很難找到。即便找到。也非是官府能僱得起的。”
“其次貨幣嚴重不足,不可能百姓抱著一匹絹來儲存。到了明年再給他一匹三尺絹,那成了什麼?因此儲存的必須是各種貨幣。以及金銀、交子。然而這三樣皆嚴重不足,此次能在慶州實施,是因為大量青鹽交易,給慶州帶來了充足的貨幣。換作其他州軍,有幾個能達到這個條件?”
“況且它非是謀取利息那麼簡單,即便貨幣本身的價格也在波動,金銀一直在上揚,除非有人能從海外謀得大量金銀過來,否則以後價格會更高。但一些大商賈富豪看到這種趨勢,他們不會儲存金銀。再說各個銅錢與鐵錢,從現在趨勢來看,鐵錢價位也在漸漸下跌。只是因為民間一直缺少流通貨幣,因此朝廷屢禁不止。即便銅錢本身,各個銅幣硬通程度也不相同。況交子波動之大,無法想像。一旦執下去,會比我所說的麻煩更多。在慶州實施,我還能關注著,至少在我知慶州這段時間,讓大家積累一定的經驗。若是全國匆匆忙忙地執行,那將會是一場災難。”
“再說經營,我說了朝陽產業,但何謂朝陽產業,恐怕各個官員心中標準不一。它謀取的就是存貸之間的利差,如果貸款放得少,利潤就會下降。如果為了謀利急匆匆地放貸,造成許多死賬爛賬,不僅會惹起許多讓人爭議的官司,還會出現嚴重虧損。”
“所以慶州這個發展基金只是一個試驗點,透過它的執行,就能看它會有那些問題,也能積累一定的人才與經驗。因此不需要向朝廷稟報。”
但王巨又安慰了一句:“當然,如果它能成功,各位就是先驅者,一旦國家推廣,在座的各位,你們也會十之八九調到京城主持這個新部司。”
去京城,對於王巨與章楶不是夢想了,但對於其他官員來說,都是一個遙遠的夢想。
然後王巨又扔出一張名單,名單上有二十幾戶百姓的姓名與資料,皆與祖陽有些類似,不過各個行業不同,有的是陶瓷業,有的是牲畜業,有的是種植業,甚至還有兩張柿餅加工作坊。
這都是王巨暗中摸來的情報,但想要向他們發放貸款,一要他們本人願意,二也要進一步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