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的心思很清楚的記到了現在,我很嫉妒那個男的,輕而易舉的擁有了小凡,而我那時已經和秀婷分手了。
說起來,這算是一種輪迴吧!
我和秀婷從小學到初中一直是同學,她曾在六年級臨近畢業時,要我弟弟向我轉達一句話。
如果,上了初中和我同班,她就輟學。
這句話,我記得十分清楚,我還真就因為這句話,錯過了去一班讀書,和小凡同班的機會。
人生就是如此,任何事情都是你意想不到的,乃至於當我媽後來給我打電話告訴我一班那個名額因為我的猶豫,錯過了換班的最佳機會,而我只好去了三班。
秀婷在初一下半學期時候,曾託我班級的一位姑娘給我遞過來一份信,她寫字很娟秀,柔弱中帶著仔細,細膩時卻又不失行雲流水。
不得不承認,她寫字很好看。
我當時或許是因為秀婷曾經的那句話,牢記心中而憤懣,所以直接就撕了,然後扔進了垃圾桶,並告訴同班的姑娘,告訴秀婷,我這輩子都不想看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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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承認一點,我初始時並沒有因為無法去一班而憤怒,我只是在憤懣秀婷為啥如此對我?我又不曾欺負她,又沒有做過天怒人怨的事情,為啥我和她同班她就要輟學?
草擬妹夫的,這件事我至今為止一直想不通。
沒過多長時間,年段傳來一條訊息,秀婷和高我一年級的某個男的在一起了。
我必須承認一點,我當時是表面毫不在意,可心底卻相當的想打人。
我知道,秀婷那封信是什麼意思,女孩子他娘忍著害羞給你寫信,如果不是為了男女朋友的事情給你寫,老子他媽馬上跑去長江一跳了之。
可我撕了。礙於面子,我不曾對她道歉,不曾對她說出我喜歡她這種話語。
而一年後,這樣的事情再一次的重蹈覆轍,我和秀婷在一起之後,小凡似乎也很想證明一點般。在我分手之後年段再次傳來她和初三的一個男的在一起了。
不過,我卻對此不太在意,其實並非不是不在意,而是我和秀婷分手了。
那是我第一次體驗到被拋棄的感覺是如何的酸爽,那天考完期末考,我走在秀婷班級門口,她們班級門口的走道已經到底了。
我沒有找到她人,我在三樓,而她在一樓的停車場。
她不曾回頭。我靜靜凝視著她的背影,看著她瘸著腳騎著車離開了車棚,我的視線隨著她而動,最終她在十幾秒之後消失在了我視野中。
當時,我萬念俱灰。
我很清楚她這樣做代表了什麼,所以我瘋了般跑向車棚,取出我的腳踏車,用盡全身力氣追了下去。
可惜。即便我再快,終究是失去了她的身影。
我的眼淚在達到外公家廁所的時候。不爭氣的滴出了眼眶,低聲的哭泣著,害怕被爺爺聽到我的哭聲,而不斷舀水灑在自己身上。
不知道過了多久,只是記得當時是下午四點多,我接連不斷的撥通著秀婷的電話。她按斷了,我接著打。
週而復始。
足足過了十分鐘吧,她終於接了。
我問她為什麼,她只是不停的哭,不斷的哭著。口氣卻十分堅決,一定要跟我分手。
後來,我還是知道了為什麼,因為她要去浙江的鞋廠上班,只因為和我在一起這階段,短短的兩個半月,她一直在與那個男人聯絡,我包容我忍讓我安慰。
最終,還是我技不如人,我輸了。
全盤皆輸,我輸了兩個半月的努力,輸了秀婷,輸了小凡。
我,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
這一切還是要怪我,因為我當初撕了那封信,以至於我傷了秀婷的芳心,即便我半年後和她在一起了,也沒用。
愛你的人,傷你最深……這句話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