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太陽還沒完全下山,月亮也還沒出來,燈火闌珊倒是有了,街道上人來人往,有幾個駐足聽她唱歌兒,很少人給她錢。
駱方舟走過去,瞥了一眼地上帽子,裡邊就只有幾個硬幣和一塊錢紙幣,他就地在旁邊青石磚上坐下,有一口沒一口的喝著啤酒:“靠這樣為生,你沒餓死也是奇蹟。”
歌聲戛然而止。
薛迢迢側頭看他,視線掃過他頭上繃帶,愣了下:“你怎麼受傷了?”
“沒什麼。”駱方舟摸了下頭上繃帶,不想多說,問她:“找到地方住了?”
“嗯。”薛迢迢找了個很便宜的小旅館暫且住著,她又看了眼駱方舟頭上的繃帶,眼底的孤寂滄桑淡了些,笑道:“我吃的很少,也習慣了披星月睡,活著就活著,若哪天死了也是命裡該有的終結,錢什麼的…”
她在回答駱方舟說的那沒餓死的話,說到這時,話語微頓,目光有些幽遠。
記憶裡的小時候,爸媽常常因為錢而吵架,後來家裡突然有錢了,爸爸就開始找別的女人,媽媽說都怪她不是個兒子,說她是個禍害,對她又打又罵,甚至為了三千塊錢把她賣給山裡的傻子當童養媳…
那年她才八歲。
爸爸是有了錢才變壞的,媽媽也是為了錢跟別人跑的…
一場泥石流,讓她從那家人裡逃了出來,變成了孤兒。她頑強活著,開始乞討,開始四處流浪,她愛上了吉他,愛上了唱歌…
她從來都是過一天是一天,對明天和未來從來不報希望,現在活著的日子自由自在,她很知足。
想到這,薛迢迢笑了笑:“我現在過的很好。”頓了頓,她又道:“我白天去找工作了,我會把你借我的錢還了再離開這裡的。”
她孤身一人,無牽無掛,流浪慣了,從來都不會在同一個地方待很久,陌生人的好她會放在心底深處好好珍藏。
駱方舟沒再說話,點了根菸開始吞雲吐霧。
他似乎有心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他們都只是彼此的過客,萍水相逢。
薛迢迢不多問,指尖撥動琴絃,唇瓣聳動,繼續彈唱著剛才未唱完的民謠。
“若有一天我流浪到你身旁,是否會有光…”
薛迢迢的歌裡彷彿在講述著什麼故事,孤寂幽遠,卻又像小時候媽媽在耳邊唱的搖籃曲,讓人溫婉安心。
本來煩躁的心情緩緩平靜下來,駱方舟滅了煙,靠在身後路燈杆上,閉上眼睛,細細聽這悠遠流長的吉他聲。
橘紅晚霞灑落整個人間,如同披上一件霧紗,讓一切都變得溫柔起來。
路燈鱗次櫛比亮起,寬長街道上,燈火闌珊中熱鬧正好,人間煙火裡溫馨無限。
喜歡大佬今天又被夫人反殺了請大家收藏:()大佬今天又被夫人反殺了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