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部落底層人,是連這個都做不到的,只能靠著部落分配的物資生活,按照部落的要求去工作。
族長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
第二天,族長帶著物資往回走,大批大批的物資運送起來,要持續半個月,沒辦法,商隊倒是願意幫忙把物資送過去,可是族長們是不同意的……他們自己樂於和外來的商人交易,但是決不允許商人接觸到部落內部。不希望部落內的人和外界接觸。
所以,再多的物資,他們也是用自己的工具一趟一趟的運回去,這就……效率低的太多了。秦若他們懶得管,不過他現在跟著族長坐在一輛純木頭製造的大車上,沿著草地往回走,真的……很不舒服!
全木頭製作的,包括輪子,減震別想了,能走就不錯了。
秦若干脆的跳下來,跟在一邊走。
劉虎也跳了下來,走在他的旁邊,小聲的說道:“這得走多久啊?”
據說部落距離這裡有千里左右,車隊的速度,卻不過是最多每小時三十公里左右,這還算是快的,畢竟這交通方式太原始了。這樣,至少得走三四天才能到達。
秦若慶幸的是這個部落是最近的……如果換成幾千裡之外的部落,真的會讓人痛苦無比。
“慢慢來吧,這裡就是這個樣子。作為這個世界最後的保留地,這裡的事情,不是我們能插手改變的,除非有一天我們成為魔神。”秦若笑道。
劉虎犯了個大白眼:“魔神……做夢吧,就算是能行,也不知道多久之後的事情了。不過我估計我是夠嗆了。”
秦若笑道:“那倒是未必,之前,我們還沒天之魂境界的人呢……那個時候,有幾個人覺的自己能行?可是現在呢?人類世界拿天之魂境界當回事嗎?”
劉虎聳聳肩:“那不一樣……魔神,實在是太強大了。形神合一的境界,都是如此強大,動輒能夠輕易毀滅一個星球,魔神,估計是更高的境界,那會是什麼力量?動輒毀滅一個星系?”
秦若搖搖頭:“那倒是未必。比如我們現在,在這個世界中,這世界中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也不是我們能夠隨意破壞的。你已經是形神合一的境界,也應該知道,在地球,你可以輕易的毀掉一個地球。可是在這裡,你夷平一座山都是不可能的。就算是真正成為了魔神,我認為,也會有什麼規則,讓我們離開這裡。當然,我也知道,魔神的境界,恐怕太久遠了……”
一邊走,一邊說話,晚上也不宿營,而是隻是停下吃點東西,接著晚上就繼續上路。
這裡是這個部落的領地,算是絕對安全的,至少對他們自己的隊伍來說是絕對安全的,他們也不擔心晚上趕路的問題。
原本預計需要三四天的時間才能到,結果第二天晚上就到了。這倒是讓秦若反而覺的輕鬆了許多。
跟著他來的,除了劉虎,就是旗手,標槍和斧頭三個人馬族戰士。
帶著他們三個來,自然是為了來這裡尋找已經加入這個部落的族人的,只要他們能說動,那些原來的他們部落的人,這裡的部落就會出售給秦若他們。
秦若沒指望能帶走多少人,因為這裡的傳統,只要不是戰俘,一般沒有人願意被賣掉。
這是一個集中居住的部落,看部落的規模,至少有兩萬人左右,這也算是一個相當大的部落了。
也怪不得這個族長很痛快的就答應了秦若要來這裡找人買人的要求。如果再大了,就要分家了……可是很顯然,沒有任何的族長願意分家:因為一旦分家,部落資源變少是必然的,更重要的是,一旦分家,就意味著多了一個敵人,立刻就會成為敵對的雙方。
這其實是任何部落都很難選擇的事情。
分出去,自己多了個敵人,不分,自己部落養活不了……
所以,秦若這個時候來買人,是很讓族長歡迎的。
在這裡部落的人帶領下,旗手三個,很快找到了不少原來部落的人,這是很容易的,畢竟他們的部落被吞併不久,很多人都是熟悉的。
旗手三人聚集了至少五六十個戰士在周圍,他們三個在中間講述。
不來的,是基本不願意來的,願意繼續留在部落的。來到的這五六十個,也未必全部願意走。
旗手站在中間,看著周圍的人,卻沒有什麼特別的話語,只是慢慢的從自己的被囊中拿出了自己的鎧甲,腰間的武器:“只要是能成為戰士,就能獲得我這樣的寶貝。而且還會分配給你一份物資,足夠你養活幾十個人!更重要的是,只要加入公爵大人的領地,你們將會獲得安全,你們只要努力為領主大人服務,你們的家人,再也不會擔心被人擄掠,也不用擔心部落被人攻擊。”
“旗手,那這位公爵大人的部落,有多少人?有多少戰士?”很顯然,這個戰士是一個被封閉在部落中長大的,根本不知道公爵的含義。
旗手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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