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一路往北,前往下一個匯合點。
秦若也離開了楓木城,因為他已經確定,何錫麟他們確實是不在這裡,也沒有來過這裡。
往東北方向,走了八十多公里,秦若來到了一座小城,剛來到小城外面,看到小城入城的指示牌,突然眼光微微一凝:何錫麟留下的印記。
看到這個印記,確定是何錫麟留下的,秦若鬆了口氣,忍不住搖頭苦笑:他們走錯了。偏差了一點方向,居然錯過了八十多公里的距離,來到了這個小城。
再看看標識牌上,這個小城的名字,秦若有點傻眼:尼瑪啊……楓木鎮。
真特麼的……一個一萬多人的地方,在華夏充其量就是個小鎮的,叫楓木城。
這樣一個兩萬多人,勉強算是一個小城,居然叫楓木鎮!
秦若拍拍自己的腦袋:特麼的,不是他們搞錯了,是自己搞錯了。
匯合的地點,自己在地圖上說過,是一個叫楓木鎮的小城……然後自己居然給忽略了這城和鎮的區別。這也不意外:畢竟叫楓木城的小鎮,叫楓木鎮的小城,真是他麼的有點操蛋……
看到他們的痕跡,秦若鬆了口氣,連忙進城,很快找到何錫麟留下的其他印記,一邊擦除這些印記,一邊往前尋找。很快,秦若發現了他們居住過的酒店。
等到晚上,秦若進入酒店房間,看著沒有人住的房間,搜尋一會,找到了何錫麟留下的痕跡:他們去第二匯合點去等他。如果三天內,他不到達第二匯合點,他們將會前往第三匯合點的備用匯合點。
然後繼續下去,一直到阿拉斯加。
秦若鬆了口氣,還好,夏妃暄那邊不知道怎麼處理的,至少,夏妃暄看來是被勸住了,乖乖的走了,至少沒鬧出什麼么蛾子。
既然他們無事,秦若也就放鬆下來,反正房間也沒人住,乾脆在房間裡找了些吃喝的,舒服的修了大半個晚上。
“床,真特麼的奢侈。”秦若躺在床上,伸了個懶腰起來去洗個澡,換了身衣服,然後趁著黎明前最後的黑暗,離開了酒店,直接下樓,看看四周,找到一輛不錯的車子,直接開走。
十點多鐘,來到一處叢林中,把車開進叢林,打算丟掉:沒燃料了。
剛進去,就看到地上新土的痕跡。
秦若走過去隨手扒拉幾下,搖了搖頭:“手段太嫩了。”
他能看得出來,這是何錫麟他們留下的,但是掩藏痕跡的手段,還是不夠好。放在一般人眼中,是沒什麼問題,但是放在秦若這樣的行家眼裡,那就是漏洞百出。
不過秦若更是欣喜,這說明他們沒有什麼問題,正在安全的一路向北。
耗費了半個多小時時間,處理掉車子,秦若直接在叢林中穿行,往北急速趕去。但是畢竟已經是白天,他不敢放開速度狂奔。
結果,他和夏妃暄他們之間的距離,就變的越來越遠……
夏妃暄站在路邊,擺出一個攔路截車的姿勢,哪怕這裡比較荒涼,很久才有一輛車經過。但是一輛卡車經過,看到這麼一個單身的美麗女人在路邊要搭車,就停了下來。
他剛停下來,就看到路邊的小樹林中,又走出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還帶著兩個寵物,頓時轉身就要走。他的直覺是:遇到下套的劫匪了。
不過他一轉身,就感覺到身體僵直,一根硬硬的東西頂在了他的後腰上:“別動,再動我就開槍了。”
司機苦笑著凝固了動作:“我車上還有幾千盧布,你們想要,儘管拿走好了。車上的貨物,也只是一些日用品。你們喜歡,也儘管開走。”
何錫麟走了過來,拍拍那個人的肩膀:“放心,我們只是要你帶我們一程。我們會夫給你錢。不過我們沒有盧布,華夏幣可以嗎?”
“可以可以!”現在別說是華夏幣,就算是一堆廢紙,司機都會答應下來。
林炎納悶的走過來看著夏妃暄:“你居然還帶著槍?”
夏妃暄嘿嘿一笑:“之前在首都那邊的時候,我沒事了就去玩槍,跟著嫣兒嘛。她喜歡。我也就跟著擺弄兩次。後來就弄了兩隻,我覺的很漂亮。”
貨車是廂式貨車,司機很老實的盤腿斜靠在一大堆衛生紙上,眼睛上蒙上了黑布,已經打起了呼嚕。
他很放心,因為給錢的人,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不會殺人的。
一疊一萬塊華夏幣,就在他的兜裡,這讓他甚至期待這條路能長一點,或許他們會多給一點。
華夏幣如今在邊境地區基本上通用,而且很堅挺,比盧布可要熱門得多。包括老毛子,現在更喜歡要華夏幣,而不是他們自己的盧布。這一萬塊,可要趕得上他幾個月的薪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