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和鄭勇沈月聽到葛芳的爸爸說的那話後,目光立刻落在了他的身上。
鄭勇望著他,追問道:“誰?你們懷疑是誰殺害了你們的女兒?”
葛芳的爸爸道:“一個喜歡我女兒,我女兒不喜歡他,對我女兒死纏爛打的王八蛋,他叫於倘。”
“於倘?”鄭勇嘴裡嘀咕了一句這個名字。
隨即,在葛芳的爸爸的講述下,讓眾人知道了這裡面的事情。
葛芳家在距離宣北縣兩百多公里的一個縣城之中,從小葛芳就長得不錯,長大後,學會化妝和穿合適衣服的她,更是頗為漂亮,走在街上,都有不少回頭率的那一種。
葛芳喜歡打扮,人挺漂亮,不過她個人還是很本分的,不會和不三不四的人來往,也不會去夜店,對待父母也很是孝順的。
葛芳的親大哥要結婚的時候,不夠錢買房子,葛芳還儘自己所能,把以前存的一些積蓄,全都給了她的親大哥,讓他能順利取上媳婦。
葛芳的文化程度不高,在失蹤前,她是在一家西餐廳上班,在裡面當服務員的。
因為西餐廳的生意好,客流量大,餐廳需要招人。
有一天,一個人來西餐廳裡面應聘了,那個人,便是葛芳爸爸口中,殺害他女兒的兇手於倘。
於倘是一個快要三十歲的男子,他長相平平,體格卻是孔武有力的那一種,於倘在來到西餐廳裡面工作後,瞧見年輕漂亮的葛芳,立刻就喜歡上了這個女孩,並且對他展開了攻勢。
葛芳在外打工多年,這些年來,對她追求的男生有不少,不過她都看不上,她覺得以自己的條件,可以找個條件比較好的男生。
對於於倘這種快要三十歲了,還一事無成,到處打工的人,她是沒有半點興趣的。
在西餐廳之中,葛芳對於於倘的示好,一直是不予理會的態度,之後,葛芳在每天下班回家的時候,總覺得身後有人跟著自己。
連續很多天有了那種被跟蹤的感覺後,一天葛芳就留了一個心眼,看到了那個跟蹤自己的人是誰,自然就是於倘了。
葛芳質問於倘,問他這些天跟著自己做什麼,於倘表示晚上天黑,害怕她一個人回家不安全,於是跟在她的身後,默默的保護她。
葛芳當時說話還是比較剋制的,表示謝謝他的好意,不過以後不用那樣了,自己走的路很安全,不存在危險,然後扭頭就走了。
之後,在餐廳同事都看出於倘的意圖,並且於倘示愛越來越明顯後,葛芳當著西餐廳許多同事的面,直接和於倘說清楚,表示自己和他,完全沒有那個可能的,讓他放棄好了。
葛芳當著那些同事的面,不顧及於倘的顏面,說了那些話,對於於倘的傷害是很大的。
於倘當時沒說什麼,不過他卻是抽了個機會,走到葛芳身旁,在她耳邊說了一句:“你拒絕不了我的,我發誓我一定要娶你。”
從那次開始後,於倘對葛芳的追求越來越瘋狂,也越來越過分,弄得葛芳都害怕於倘會傷害自己的。
害怕的葛芳,就把於倘的事情和家裡人說了。
葛芳的親大哥知道後,就找到了於倘,讓他別再纏著自己的妹妹,不然就有他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