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遠只是想讓柳依依別掙扎,別大喊大叫,可沒想到慌忙的幾下敲擊,柳依依居然被敲死了。
郭遠當時說不出的慌亂,17號那天,本來他是個安分守己的公民,可卻是在那天,把人強姦了,還把人給敲死了。
在慌亂過後,郭遠快速的做出了決定,那便是自己還年輕,還沒娶媳婦,不能出事,不能坐牢,柳依依已經死了,無法挽回,就讓她無聲無息的死了好了。
一開始,郭遠想在那小樹林裡面,挖個坑把柳依依給埋了的,可是又害怕會被人翻出來,車子的問題也不好解決,他在車內,可是留下很多指紋和dna的。
思來想去,郭遠想到了河底沉屍的方法。
郭遠把車開到了大清河,從那個口子下到河岸,再把車停在了結冰的河面中心處。
去的路上,郭遠一直在思考對策,假如車子被人發現了怎麼辦?警察會不會懷疑到自己頭上?
於是,為了不讓警察懷疑,郭遠就把柳依依的衣服穿了起來,因為慌忙,他也沒給柳依依把那些厚厚的衣服全穿上,只是簡單的穿了一兩件而已。
他又把柳依依弄到了駕駛位上,給她綁好安全帶,在調整座位和方向盤的距離時,座位滑了一下,柳依依的身體就和方向盤靠的很近。
郭遠要製造一個開車意外墜河,然後被淹死的假象,可是他今天和柳依依在飯店裡面吃過飯,那個飯店裡是有監控的,兩人今天手機也有過聯絡。
為了保險起見的他,又砸碎了副駕駛位的窗戶。
這樣做完後,幾手打算就有了。
首先,希望不要有人發現車子和屍體,若是被人發現了,希望警察會覺得是意外墜河。
假如警方看出不是意外墜河,自己再把施明俊的推到警察的視線中,讓他替自己擔著。
最後,若是警方還是查到了自己頭上,就用自己和柳依依已經在談朋友,是意外墜河的那番說辭了。
郭遠的腦袋瓜還是很好用的,他做完這些後,撿了一塊大石頭,沿著那輛別克車所停的那個位置,開始砸了起來。
把車子四周的冰面砸裂,裂開的冰面承受不住車子的重量,車子就會沉到河底去了。
車子掉下河,郭遠為了確保車子不會漂浮上面,就站在窟窿邊緣觀察了一會。
正好劉健康路過那邊,聽到了動靜,朝河邊看,看到了大窟窿。
一開始郭遠站在那沒動,劉健康也看不清楚,他確定車子沉下去,不會再上來後,才跑向岸邊,同時也被劉健康給看到了。
回去後,郭遠就反覆的琢磨這件事各種發展的可能性,為每一種可能性編造了一套說辭,確保能讓自己不坐牢。
只是,他覺得自己做的很精妙,卻還是留下了不少漏洞,特別是柳依依頭骨上的致命傷,證實了這一切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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