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看了看治安收集到的現場證據,一個治安對林辰提問:“林先生,我聽另一個同事說,在你聽到了董軍的資訊後,你就說董軍不是兇手了,那時候第二具路燈懸屍還沒有人報案,請問在你對董軍不瞭解的情況下,是怎麼確定他不是兇手的?”
在這個治安發問後,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從馬勇父子的身上移開,落在了林辰的身上。
“我並不是不瞭解董軍。”林辰望著這名提問的治安,他道:“我從馬志宇那裡,得知了董軍的體貌特徵,身高178,體重72kg,留著小平頭。”
在聽到林辰第一句話的時候,眾人還以為林辰認識董軍什麼的呢,沒想到只是單純的知道兇手的體貌特徵。
“身高178,提供72kg,這就能證明董軍不是兇手了?”那個治安眉頭微微皺起,其他人的眼中,同樣露出好奇之色來。
林辰點點頭,對著電腦前的那名治安道:“把昨晚兇殺現場兇手留下來的腳印,和今天晚上兇手在案發現場留下腳印的高畫質照片放出來。”
“好的。”那治安快速操作了一下,會議室的液晶大螢幕上,出現了兩張照片。
“左邊的照片是第一起路燈懸屍案案發現場兇手留下的,右邊的是今晚的。”那操作電腦的治安解釋道。
這件案子是由馬志宇和他的手下負責的,其他的治安不少人都沒有看過這些現場的照片。
眾人看向第一張照片,那是在一棵樹下留下的腳印,腳印有些凌亂,其中兩個腳印是林辰踩下的,照片中有用紅線標註出來。
眾人的注意力,落在了兇手的腳印上。
只見那兇手的腳印,腳後跟處的位置陷得比較深,腳尖那部分的鞋印很淺,有一個鞋印腳尖部分甚至沒怎麼在地面上留下印記。
第一張照片上,兇手的鞋印一共有13個。
視線落在第二張照片上,第一章照片是在泥地裡,第二張照片在草地上面。
第二張照片上兇手留下的鞋印有11處,和第一個案發現場的鞋印相比,第二個現場的鞋印大小是一模一樣的。
鞋印的腳後跟部.位陷入地面比較深,中間和鞋尖的部分印痕比較淺。
李局座、馬勇以及東明市的在場所有治安,目光都盯著這兩張鞋印照片去看。
看了好一會後,一個治安詢問:“林先生,兇手留下來的鞋印,有什麼問題嗎?”
“林先生,兇手留下的鞋印是,43碼的鞋子,嫌疑人董軍的鞋碼是44碼的,這兩者很en合啊。”另一名治安說道。
“董軍的鞋碼,和兇手留下的,確實en合。”林辰微微點頭:“馬志宇判斷董軍是兇手,一個是作案動機,一個是不在場證明,一個是繩子,最後一個是鞋碼。”
“但是……現場留下的鞋印,只是兇手在誤導我們。”
會議室內很安靜,林辰繼續道:“兇手在懸吊屍體時,他所留下的鞋印,是他小腳穿大鞋,兇手根本就穿不了43碼的鞋子!”
“小腳穿大鞋?”一名治安盯著照片看,驚訝道:“林先生,你如何得知兇手是小腳,穿不了43碼的鞋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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