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忠守了路家村七天。
七天時間裡,他慢慢喜歡上這裡。
不過他不會在這裡生活。
美食、美酒、新衣服、合腳的鞋子,還有精心排練的馬戲,這些都是最令人舒適,讓人開心的事情。
而這些,在村莊都很匱乏。
他喜歡城市,喜歡繁華,喜歡紙醉金迷。
還有更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沈刀。
宋忠告訴過沈刀,如果七天後他不來,就親手殺掉路小芝。
宋忠說到做到。
第七日的傍晚。
宋忠果然來到路小芝的家裡。
他推開門,路栓子正在做飯,很好聞的味道,白菜燉豆腐,稍微加了一些脂渣。
空氣中還飄散著濃濃的雞蛋醬的味道,令人胃口大開。
然而宋忠拎著劍。
劍上有血氣,有殺氣,有寒意。
“你不是來吃飯的。”路栓子真的是很通透的人,“你也不是來畫畫的。”
“那我是幹什麼的?”
宋忠直視路栓子,希望後者有後退的意思。
然而後者沒有。
“你是來殺人的,我沒見過殺手,但我見過野獸,你現在跟它們一樣,要殺人。”
“你不怕?”宋忠問了一個看起來很蠢的問題。
“我怕,怕的想逃跑。”路栓子動了動,抄起一旁的鋤頭。
“但我不能跑,我的背後是妻子和孩子,我跑了,她們怎麼辦?”
路栓子的眼中開始流淚,看得出來,他很怕,很恐懼。
然而他的身軀卻如山嶽般穩重。
風吹不倒,水衝不垮。
“只要你退開,我不會傷害念沈,也不會傷害你,你覺得怎麼樣?”
宋忠破天荒的跟路栓子商量。
路栓子搖搖頭。
“這個家有我,有小芝,有念沈,少一個都不是一個家。”
路栓子將鋤頭橫在身前,十分決然。
下一刻,劍氣自他脖頸處掃過。
他緩緩倒地。
宋忠走過他的身側,十分小心,十分恭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