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提議立馬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最後,趙楷以迎風飄一丈二的巨大優勢勝出,贏的毫無懸念,溫華第二,徐鳳年以微弱的劣勢排行第三!
趙楷也是喜提楷哥稱號,溫華號稱溫二,徐鳳年本來就比其他人小,比試還輸了,只能稱呼他徐老三了。
決定好名次之後,幾人又接著喝了起來,藉著高興的勁,幾人還砸壞了不少東西。
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等趙楷迷迷糊糊的醒來時,身上那一大袋錢就只剩幾個銅板了!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喝的太多了的緣故,反正第二天醒來時,比誰尿的遠這個事情大夥都不願意再提了,開啟了主動失憶模式,大概是覺得丟臉吧,畢竟在大庭廣眾下敢做這種事情的估計也沒有別人了。
尷尬的事情選擇遺忘,不過稱呼這個事情倒也沒有改變,趙楷依舊還是老大哥!
自那以後,幾人便開始結伴同行,闖蕩江湖,頗有一股豪氣衝雲霄之感。
但說是闖蕩,其實稱作流浪反而更貼切,一行四人加上一頭驢,一匹馬還有一隻熊貓,看起來是陣容強大,可實際上呢,一個落魄的貴族少爺,啥也不會,還有一個門牙都掉了幾顆的老僕人,武功連三流都達不到的木劍遊俠,還有一個經常被人鄙視的流浪歌手,都是“不懂什麼武功”江湖菜鳥,都不夠人家塞牙縫的。
幾人倒是有著一副俠義心腸,每次遇到不平之事也敢站出來喝止,只不過到最後總免不了挨一頓揍就是了,畢竟不是誰都像李懷念一樣,有一個劍神在後面撐腰。
當然,要說被打的最恨的還是溫華這個愣頭青,老黃每次遇到情況都先拉著徐鳳年開溜了,趙楷也是深諳逃跑之道,每次惹事之後總能找機會開溜。
久而久之,幾人武功是沒什麼進步,但逃跑的本事倒是一日千里。
除了行俠仗義,剩下的事情就是偷雞摸狗了,用溫華的話來說,那就是做大事者不拘小節,小偷不算偷,趙楷算是發現了,這溫華就是團隊裡的毒瘤,惹事王,每次的矛盾基本上都是他挑起來的,壞主意都是他出的最多。
當然,總有那麼些人是看小小長得可愛想要過來搶的,每當遇到這種情況幾人都是第一時間動手,也不管對方是什麼大戶人家,先打一場再說。
說來也奇怪,每次溫華挑起的矛盾的結果基本上都是捱揍,或者逃跑的;可一旦是因為小小的事情引起的矛盾,那麼基本上逢打必贏,必把對方打得落花流水,也不知道隊伍裡誰是老六。
每當到達一個城鎮的時候,趙楷就會支起一個小攤,開始賣唱,憑藉著出色的唱功,趙楷也在江湖上闖出了“流浪樂師”這個名號,倒也是掙了不少錢,只不過幾人都是敗家子,一賺到錢便立馬開始揮霍起來,吃喝玩樂,沒幾天就把錢花的一乾二淨。
用趙楷的話來說那就是: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來不來不知道,反正沒有城鎮的話,要想填飽肚子只能偷雞摸狗,或者拿小黃抵債了,這招總是屢試不爽,以至於大夥都覺得,小黃的作用起碼比溫華強。
幾個月後,幾人來到了號稱四季如春水美人更美的江南道,好好欣賞了江南道的風土人情,俗話說江南花魁甲天下,這話當真一點都不假,只不過這消費也是真的高,風花雪月沒幾天趙楷就又要去賣唱了,活脫脫的成為了一個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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