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多嬌的手上有厚厚的繭,那是一個農家姑娘,常年幹苦力活兒磨出來的繭,當她握著阿臨的手寫字時,阿臨感受得格外清晰。
他的心緒又飛起來,難道阿嬌以前並不是什麼富家千金?她只是某位千金的丫鬟?否則手上怎麼會有這麼厚的繭呢?
“喂!我在教你寫字,你居然走神!”李多嬌一聲嬌斥,阿臨立即回過神來。
“我可是拿著休息的時間在教你呢,筆墨紙硯也都可貴了,所以你要好好學著,別的時候你可以走神發呆,但不能在這樣的時候走神發呆,可曉得了?”
阿臨連忙道:“曉得了,以後必不會了。”
李多嬌帶他寫了一遍,便讓他自個兒拿著筆寫。
“你的手臂要穩住了,這個地方不能抖!”
阿臨忽然發現,握筆並不比拿柴刀輕鬆,這東西太輕了,他的手臂總忍不住抖。
“剛開始時都這樣,你慢慢練習著,就好了。”李多嬌道:“你若是不累,便再練習一會兒,寫累了,就把筆墨紙硯給收了,然後去睡覺。”
她打了個哈欠,先睡覺去了。
阿臨“嗯”了聲,繼續在燈下寫字,右手老是抖,他便用左手去控制住自己的右手。
也不曉得寫了多久,直到他寫出自己的名字時,不由得欣然笑出聲來,雖然字跡七扭八歪的,可他卻由衷地感到高興。
看著自己寫的字,一天的疲累彷彿都不見了,這會兒他也不想著要省筆墨了,繼續動手寫起來。
燈裡的油慢慢燒盡了,燈光也從明亮變得昏暗了,阿臨還在寫著自己的字。
“我叫阿臨,她叫阿嬌,等明兒個她教我寫字的時候,我便問問她,嬌字怎麼寫,如此我便會寫她與自己的名字了……”剛說到這兒,燈油燃盡了。
阿臨一愣,旋即一笑。
摸黑將筆墨紙硯收起來,便舉步回房間睡覺了。
他做了個好夢,夢見自己識得了許多字,與阿嬌走在街上,無論阿嬌指什麼字,他都能夠認出來,他看到阿嬌欣慰的笑了,自己也跟著笑。
次日早上,李多嬌先阿臨一步起來,她看到桌上放置的阿臨寫的字。
“這孩子昨晚是寫了多久啊?”留給他的紙上,全部寫滿了字,為了節約用紙,一個字挨著一個字,但李多嬌看得出來,寫到最後的時候,他那兩個字已經很漂亮了。
“進步很大嘛,要是這樣有毅力的孩子,出生在現代,只怕是個有天賦且努力的學霸。”
阿臨也恰好起床,走出房門時,迷迷糊糊聽到李多嬌的呢喃。
即便有些字眼他不明白,也只當自己是沒完全睡醒,聽不清楚罷了,但他曉得其中大致的意思,阿嬌在誇他。
這讓阿臨一整天心情都很不錯,做什麼都格外有動力。
就連過來這兒吃螺螄粉的宋元慶和十七,也都感受到了阿臨的開心。
阿臨做什麼看起來都很有動力,但同時,他也像是趕著時間忙完事情似的。
十七看出來了,自家主子也為阿臨的表現很好奇,便道:“主子,不如我將他喊來,問他究竟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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