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也走!”
看到有第一個行動者,其他團隊殺手坐不住了,畢竟任務目標就一個,誰成功誰得賞金,要是去晚了,到時候可就連渣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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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第一個行動者,其他團隊殺手坐不住了,畢竟任務目標就一個,誰成功誰得賞金,要是去晚了,到時候可就連渣都沒了。
大夥一起進去,還能夠有個由頭,就算不是本人幹掉目標,多少還是要分到一些賞錢的。
“建國,還是一起進去吧,軍哥來了,我幫你替他說。”
一名看起來較為成熟,年齡恐怕有五十餘歲的殺手,走到了迷彩服男人身邊,好心道。
“哎!我大哥最討厭我自作主張,算了,我還是等等吧。”
迷彩服男人鬱悶丟下手上菸蒂,馬上又從包裡拿出一根點燃,苦澀抽起來。
“那你在這兒等吧,我就不陪你了。”
成熟殺手無奈,拍了拍迷彩服男人肩膀,隨即也帶著他的人離開。
從第一隊離開到最後,幾乎沒用上兩分鐘,灰鼠的效率可見一斑。
原地,也就只剩下一小隊人,共計六位。其中四個都顯得心不在焉,頻頻看向小鬍子男人。
小鬍子男人會意,又小聲問道:
“國哥,我們真要等老大來啊?老大要是來晚了,這筆生意一定被人搶了,就沒得做了啊!五百萬啊,這筆生意要是成功,兄弟們都可以回老家建房子了。”
“那些傢伙都走光了?”
迷彩服男人抽著煙,語氣突然變得不再鬱悶,反而多了幾分冷厲道。
呃……
小鬍子男人一愣,站起身來,拿著手上望遠鏡看了看,這才傻傻點頭道:
“是啊,國哥,他們都走了,快到別墅了”
“走得好!”
迷彩服男人臉上露出笑容,翻身從大石頭而起,慢慢走到一棵大樹邊,蹲身在草叢中摸索。
當雙手再拿出時,手上多了一把槍。
那是一把長槍,巨大瞄準鏡,槍托,甚至還有支架。
只要是熟悉槍械的人,一眼就能認出,這是一把狙擊步槍:
設計於七十年代,80年投入批次生產,在八十年代十分流行的fn3011。
“大哥早就吩咐過了,讓他們那些笨蛋衝前面,與那些條子硬拼。我們找機會狙殺目標就可以了。我們這次的任務是殺人,又不是搶劫,遠距離殺人,怎麼看也比近距離火併要安全吧!”
一邊話語,迷彩男人開始爬樹架槍,目標直指別墅,亦吩咐道:
“你們都給我好好盯著,看到目標就告訴我。”
嘶……
對於迷彩服男人的反應與話語,剩下的五名殺手大喜,紛紛找了一個望遠鏡,遠距離觀察起別墅來。
小鬍子男人更是興奮問道:
“國哥,這麼說,軍哥很快就會過來了,根本不是要等天黑?”
“天黑了,我們還狙殺誰?”
迷彩服男人嘴角上翹,解釋道:
“大哥的名聲你還不知道嘛?除了我們自己人,誰都忌三分。如果大哥和我們一起來,那些傢伙恐怕根本不敢搶先攻進別墅。”
“也唯有我們先到,告訴他們大哥不會來,那些傢伙才有膽子打前鋒!”
“對,對,老大真是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