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只有兩種病,窮病和懶癌。
顯而易見的,如今是乞丐的方長得了窮病。
從前,他從沒想過一分錢難倒英雄漢的事會發生在他身上。因為就算再不濟,他還能去劫個富濟自己的貧。
但現在,劫富濟貧是不行了。
既然“重生”了,那就要擺脫過去,尤其是江湖人身上的那股無視法紀綱常的“匪氣”。
“咱是二十一世紀大好青年,有房有車又有田………”
方長叼著根草,躺在破廟的“豪華”草堆上,在腦海裡把自己前世的知識過了一遍,準備從中想出一個掙錢的法子來。
破廟的牆角處,乞丐們擠成一團不敢吭聲。
他們能怎麼辦,他們老大是他們當中武力最高的了,據說還是丐幫的弟子,結果呢,一拳都沒挨住,被揍得鼻青臉腫的躺屍在廟外。
一個字,慘!
這些能怨誰?
當然是怨帶他回來的二狗子了!
打水回來的二狗子並沒有注意到同伴們怨恨的目光,而是非常狗腿得把水端到了方長面前。
“大,大哥,乾淨的水。”
“放那吧。”
“嘩啦嘩啦”幾聲,方長捧了幾把水,把臉洗了個淨,然後對著水面又照了照。
“唉,這張臉還是一如既往的帥氣………”
“唉,哪怕醜一點長相平庸點也好啊………”
他煩惱得直嘆氣。
掙錢的法子他已經想到了,但現在問題是,他這張臉辨識度實在太高了,只要是見過他的人一下就能認出來,萬一被江湖上那些人知道他沒死那不就完了?
可掙錢的事又不能不出面,戴面具或者戴面紗更引人注意………
忽然,他瞥到了邊上的那群乞丐,計上心頭。
“你們……想不想跟著我賺大錢?”他露出了自認為最溫和的笑容。
但在這群乞丐的眼裡,卻是笑裡藏刀。
言外之意就是,要認他做老大,不跟著他那就去陪原來的老大,一起去廟外躺屍吧!